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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计划二○一六年五月开始接受申请(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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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及福利局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宣布,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低收入津贴)计划二○一六年五月三日起接受申请。

  低收入津贴将会按首轮申请人士自二○一五年十一月起每个符合申请资格的历月向合资格的家庭以下期形式发放。有兴趣申请的人士可开始保留二○一五年十一月起的工时、家庭入息及资产等证明文件。申请表格将于二○一六年四月起开始派发。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宣布低收入津贴计划的实施计划,他说:「这项新计划是政府扶贫政策的重要措施,目的是鼓励自力更生和纾缓跨代贫穷。」

  「我们预计这计划可惠及20万户低收入在职家庭共70万人,当中包括17万名合资格的儿童或青年。计划每年的预计开支约30亿元,估计计划可使整体贫穷率降低2个百分点;相关的儿童贫穷率则可降低4.2个百分点。」

  为确保申请处理畅顺,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将会分三阶段接受申请:于二○一六年五月接受四人或以上家庭的申请;二○一六年六月接受三人家庭的申请;以及于二○一六年七月接受二人家庭的申请。首轮申请的申领期均以二○一五年十一月起计。首轮申请之后,申领期将会划一为六个月。

  根据计划,符合家庭入息及资产限额的二人或以上家庭,如其中一名成员作为低收入津贴的申请人符合工时要求,可以申领全额的基本津贴(每月600元)、全额的高额津贴(每月1000元)、半额的基本津贴(每月300元)或半额的高额津贴(每月500元)。

  申请人士家庭中的每名合资格儿童还可以获发全额的儿童津贴(每月800元)或半额的儿童津贴(每月400元)。考虑到单亲父母在照顾孩子方面得到的家庭支援较少,单亲父母在职人士的工时要求较低。合资格新来港人士及自雇人士也可以申请津贴。

  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将会透过不同渠道宣传低收入津贴计划的申请资格和申请安排。除了电视和电台广播外,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会在多个政府办事处及公营机构张贴海报和派发小册子,亦会向各持份者和有兴趣的团体安排简报会。

  低收入津贴计划的详情载于低收入津贴的专题网站 (lifa.gov.hk)。如有查询,请致电24小时热线(2558 3000)。



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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