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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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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出席公开活动后,就发展郊野公园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局长,可否解释在郊野公园建屋是否可行,有些人提出这个想法是否对郊野公园有些误解?

环境局局长:香港的郊野公园是受相关条例保护,因此要改变用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我们也理解当然社会对房屋问题的关注是有一个程度,但同时间很多市民都很珍惜及重视郊野公园的保护,这方面就是现在的状况。

记者:你自己是否同意有人提出发展郊野公园?你自己是否同意这些说法?

环境局局长:我在此重申,我之前已回答过这个问题,发展局局长已多次重申,现届政府无意开展这方面的研究,这个信息是清晰的。

记者:特首都指出这是「鱼与熊掌」的问题,多了郊野公园就少了发展用地,其实长远香港是否应该思考发展郊野公园?

环境局局长:我们的讲法是,现届政府在余下时间内做什么工作的轻重或时间如何,发展局局长的答法已经是相当清楚的讲法。

记者:即是在你今届任期内,你都会保护郊野公园的用地?

环境局局长:发展局局长的讲法是他无意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因此你指的郊野公园保护,在现届政府来说是一个很清晰的状态。

记者:现时民间很多的想法都是打算开发郊野公园土地,如果不是从法律的层面来说,在实际层面很多郊野公园都是高山或交通不便的地方,其实有建屋的想法是否实际?

环境局局长:任何议题当然不同人士有不同讨论,发展局局长的讲法是最清晰的,就是现届政府无意开展这方面的研究。

记者:政府的意见如何?政府各个局长或官员间的想法是否一样?会不会大部分都是建议要发展郊野公园的边缘地区?

环境局局长:我刚才已回应,发展局局长在相关议题讲了一个很清楚的看法。



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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