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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证监会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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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根据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委任黄嘉纯及再度委任马雪征出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非执行董事,任期两年,由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开始。

  黄嘉纯为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雪征为博裕资本主席。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公布上述任命时表示:「黄嘉纯在法律界具丰富经验及专业知识,我们相信他将为证监会的工作作出宝贵贡献。马雪征在任期内为证监会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指导,我们期待她继续支持证监会的工作。」

  发言人补充:「我们感谢卸任的非执行董事李金鸿。他在过去六年出任证监会非执行董事期间,对证监会的工作作出了积极及宝贵的贡献。我们期望他日后继续支持香港金融业的发展。」

  证监会主席为唐家成。其他非执行董事包括区啸翔、郑国汉教授、高育贤、王鸣峰博士及黄天佑博士。



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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