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房屋政策与住户收入分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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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四日)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公营租住房屋(公屋)及资助自置居所房屋(资助房屋)的家庭住户(住户),分别按其每月入息(由低至高排列)划分的十个等分组别所得的下列资料:

(一)过去十年,第一至三个等分组别的公屋住户的每月住户入息总额,每年分别占整体公屋住户每月入息总额的百分比,以及该等百分比呈现上升还是下降的趋势;有否研究该趋势与期内实施的哪些公屋政策有关;如有研究,结果为何;

(二)过去十年,第八至十个等分组别的公屋住户的每月住户入息总额,每年分别占整体公屋住户每月入息总额的百分比,以及该等百分比呈现上升还是下降的趋势;有否研究该趋势与期内实施的哪些公屋政策有关;如有研究,结果为何;

(三)过去十年,第一至三个等分组别的资助房屋住户的每月住户入息总额,每年分别占整体资助房屋住户每月入息总额的百分比,以及该等百分比呈现上升还是下降的趋势;有否研究该趋势与期内实施的哪些资助房屋政策有关;如有研究,结果为何;及

(四)过去十年,第八至十个等分组别的资助房屋住户的每月住户入息总额,每年分别占整体资助房屋住户每月入息总额的百分比,以及该等百分比呈现上升还是下降的趋势;有否研究该趋势与期内实施的哪些资助房屋政策有关;如有研究,结果为何?

答覆:

主席:

  胡志伟议员问题所要求的数据载於附件。政府并没有研究住户入息总额分布趋势与房屋政策的关系。不过,政府认同公屋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屋需要的主要方法,亦致力为未能负担私人租住楼宇单位的人士提供公屋。另一方面,资助出售单位是一些中低收入家庭自置居所的第一步。资助出售单位也让经济条件较佳的公屋租户有机会自置居所,从而腾出公屋资源予轮候公屋人士。资助自置居所是房屋阶梯的重要一环,有助促进社会流动,乃长远房屋策略的核心成分之一。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