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修订资本规则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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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银行业(资本)(修订)规则》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刊宪,藉以对主体规则作杂项修订。

  有关修订旨在令《银行业(资本)规则》的若干内容与《巴塞尔协定三》的相关标准更为一致,并藉此处理早前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评估香港的资本架构时所指出的一些技术细节。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银行及金融中心,支持巴塞尔委员会所有成员地区一致地实施国际标准。是次修订使适用於银行的资本规则更紧贴国际标准。」

  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言人表示:「我们在拟备有关修订的过程中与银行业保持联系。这些修订预期不会对本地认可机构的资本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2015年银行业(资本)(修订)规则》於下星期三(十月二十八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上提交立法会省览,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修订规则将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