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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乡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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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十四乡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十月十六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纲要,为十四乡地区的发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289公顷,东、北两面以企岭下海为界,东南面止於西贡西郊野公园,西达马鞍山坡麓低段和西沙路,南部的黄竹洋则为马鞍山郊野公园所环抱。

  位於鄚下、井头和大洞禾寮各乡村,合共64.48公顷的三块土地划作「综合发展区」地带,以综合方式发展这三块土地,把康乐发展和住宅发展结合起来。为了就现有的认可乡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划定界线,约33.71公顷的土地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

  为促进动态及/或静态康乐活动和旅游/生态旅游的发展,位於井头沿岸地区约2.42公顷的土地划为「康乐」地带。为配合当地居民以至其他市民的需要,共6.25公顷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另外,约0.76公顷土地划作「休憩用地」地带。

  占地共57.36公顷的两幅用地划作「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地带,当中包括邻近井头的海岸地区,该地区清楚展示褶皱和断裂的沉积岩;以及井头南与企岭下老围之间沿岸寄居红树林的动植物区和泥滩。划设「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地带的目的,是要保存和保护具特殊科学价值的景物及阻止市民在地带内进行活动和发展。约56.67顷的土地划作「自然保育区」,目的是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以达到保育目的及作教育和研究用途,并且分隔开易受破坏的天然环境,以免发展项目对这些天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保育、保护和保留天然海岸线,以及易受影响的天然海岸环境,约15.42顷的土地划作「海岸保护区」地带。约47.32顷的土地划作「绿化地带」,涵盖草木茂盛的山坡和小圆丘、墓地、林地、天然河流和农地。

  十四乡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NE-SSH/11,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大埔民政事务处及西贡北约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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