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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规管出租汽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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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答覆:

问题:

  根据法例,私家车车主如欲把车辆用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须领有运输署署长发出的出租汽车许可证(许可证),以及备有适用於该用途的有效第三者风险保险单。本年八月,警方拘捕一家提供网络召车服务的公司的数名员工,以及数名涉嫌未领有许可证而取酬载客的私家车司机。有业界人士反映,许可证的审批要求过高,以致私家车车主难以合法经营取酬载客服务。他们又认为,的士服务质素良莠不齐,以致市民对网络召车服务及共乘出租汽车服务(共乘服务)有实际需求。据悉,美国某些城市、新加坡、菲律宾等地方均已就网络召车服务进行谘询并修订法例,利用资讯科技提高交通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当局每年就《私家(豪华房车)服务许可证》收到的查询数目,以及收到、批准及拒绝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各类许可证的审批准则;去年平均审批每宗申请所需时间,以及现时有效的许可证的数目及有效年期为何;

(二)当局在检讨许可证的审批准则时,会否谘询经营网络召车业务的人士,并考虑放宽该等准则,令经营该类业务的公司及车主可在领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合法经营,从而增加出租车市场的竞争;如会,详情为何;及

(三)当局进行《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时,会否参考外国的做法,研究订立网络出租车服务和共乘服务登记制度,以及制订司机操守守则、车辆安全规格及投购保险规定等,并就该等事宜谘询业界;如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在以公共交通为本的方针下,政府采取以铁路为公共交通骨干的政策,其他陆路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专营巴士、非专营巴士、公共小巴及的士等基本上负担辅助角色;至於铁路未能覆盖的地区(注),则透过专营巴士提供主要公共交通服务。的士的功用在於为市民提供安全可靠、点对点的个人化服务。

  以私家车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下称出租汽车)亦是一种点对点、个人化的交通服务,但不属於公共交通服务范畴,车费不受监管,惟有关的私家车车主须要获发出租汽车许可证(下称许可证)才可营运。

现时,《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下称《规例》)对於出租汽车的牌证及审批有明确的规定,而出租汽车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条文亦反映其历史背景。现行关於出租汽车的法例在一九八一年实施时,主要目的是将当年的「白牌车」合法化,但在签发出租汽车许可证予当年营运「白牌车」的人士的同时,避免无限制地签发许可证以免助长疑似的士的运作、甚至影响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以及令道路挤塞加剧。这亦是运输署署长(下称署长)行使发证酌情权时的考虑所在。

  就莫乃光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目前有效的许可证分为三类,即私家服务、酒店服务和旅游服务。许可证的审批准则详列於《规例》,包括署长在处理申请时须认为申请中所指明出租汽车服务的类型是有合理理由需要的。此外,《规例》亦订明署长审批每一类型的出租汽车服务申请时可以考虑的因素,例如:在决定是否就私家服务发出许可证时需要顾及申请经营出租汽车服务的区域所设有公共交通服务的程度。详情载於附件一。

  运输署已发出的各类许可证数目及有关审批私家服务(豪华房车)许可证的数字,载於附件二及附件三。许可证的有效期为直至有关私家车的车辆牌照下次届满为止,即最长为一年。

  由於每宗申请所呈交的资料及所提交支持其申请的文件不尽相同,故运输署处理每宗申请所需时间不一,一般平均在申请人提交所有文件后约三至四个月内完成处理;但较复杂的个案需时会较长,例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前牵涉违规经营与申请有关的出租汽车服务,因而被起诉,在法律程序进行期间,其申请须暂停处理。

  政府对於使用不同的应用科技包括网络或手机程式召唤出租汽车持开放态度,惟无论以怎样的科技或平台经营出租汽车都必须合乎法规,最重要的是顾及乘客的利益及安全。在现有法规下,如车主(无论个人或公司)有意使用其私家车作出租或取酬方式载客,必须向署长申请许可证,以经营出租汽车服务。

  近期,社会上包括市民及运输业界就点对点交通服务(即的士和出租汽车)有不少讨论。就此,政府的基本立场是一方面做好的士服务,另一方面因应社会上的需求完善出租汽车服务的审批及监管制度。政府现正透过去年底展开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全面检讨铁路以外的公共交通服务的角色定位,以加强作用互补,提升服务水平和乘客选择。为回应社会当前的诉求,我们会优先检视的士服务;除改善一般的士的服务水平外,也探讨推出优质房车的士服务的可行性,当中涉及其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经营及管理方式,以及包括用作召唤的士服务的手机应用程式在内的一切所需配套安排。此外,政府亦会一并检视出租汽车许可证的审批准则,与时俱进,回应社会上的需求。过程中,我们必定会听取各持份者的意见。

  主席,我们亦留意到现时新兴的所谓「共乘」出租汽车服务,英文是share ride,在世界各地引起不少争议,而各地的监管机构仍在研究这个复杂的课题,并未有一个国际上一致的解决方案。例如:无牌经营取酬的载客服务,无论是的士或出租车,在韩国、台湾、泰国、荷兰、西班牙、德国、法国等地皆属非法,会被禁止。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各地这方面的发展,以作参考。

注:现时,全港共有九条重铁路线及一条来往市区及香港国际机场及亚洲国际博览馆的机场快线,覆盖香港岛、九龙及新界。待现时四个兴建中的铁路项目(即南港岛线(东段)、观塘延线、沙中线、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完成后,铁路网络将会覆盖全港约七成人口居住的地区。



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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