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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淘汰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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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署理环境局局长陆恭蕙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政府正分阶段淘汰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辆。相关措施包括向拆毁该等车辆的车主提供特惠资助,以及藉停止发出车辆牌照使该等车辆退役。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辆的特惠资助申请期限和退役日期分别为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明年一月一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至今就多少辆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辆批出特惠资助,并按车辆种类列出分项数字;该等车辆的数目分别占合资格申请特惠资助的车辆总数的百分比;当局至今批出的特惠资助款项总额;

(二)有否研究部分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辆的车主至今仍未更换车辆的原因,以及该等原因是否包括(i)有关型号的新车辆缺货、(ii)缺乏改装新车辆以符合运作需要的装嵌商,以及(iii)车主因营运成本高昂而打算在有关车辆退役后结束业务;如有,结果为何;如否,会否进行有关研究;及

(三)鉴於现时距离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辆的退役日期不足三个月,当局有否措施可加快车主更换该等车辆的进度,以及会否考虑押后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辆的特惠资助申请期限及退役日期;如有措施,详情为何;如不会押后有关期限及退役日期,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柴油商业车是香港路边空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为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和保障市民健康,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於二○一四年三月推行鼓励与管制并行计划,目标是在二○一九年年底前分阶段淘汰约82000辆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并拨出114亿元作特惠资助以帮助受影响车主。

  为确保所有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可在二○一九年年底前如期淘汰,以尽早改善路边空气质素,立法会在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通过《空气污染管制(空气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车辆)规例》(《规例》)。《规例》订明淘汰这些柴油商业车的时间表,当中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须於本年年底前淘汰。

  我的具体回覆如下。

(一)合资格申请特惠资助的欧盟前期商业车共有18113辆,计划自二○一四年三月推出至本年九月底,已有约14100辆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参与特惠资助计划后退役,约占合资格车辆78%,已获批申请约有13800宗,涉及的资助金额约 17.9亿元。已参与特惠资助计划的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按车辆种类划分的统计数字表列於附件。

  此外,仍未参与特惠资助计划的约4000辆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中,约有1600辆已在二○一三年八月或之前停止续牌。这些车辆的登记亦因其牌照到期后两年内未有更换而已被运输署取消。故它们很可能在资助计划推出前已被车主淘汰。倘若剔除这些车辆,现时已有近90%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被淘汰。

(二)在订定特惠资助计划的最终方案时,政府接纳了运输业界提出的建议,将特惠金与车主是否购买替代车辆脱钩,令车主可按其情况自行选择是否购置替代车辆(包括新车或二手车)和购置车辆的时间。由於车主是否购置替代车辆和其业务营运模式属个人的商业决定,亦可能受经济前景及车辆价格等多个因素影响,因此我们未能估计有多少车主会购买替代车辆(包括新车或二手车)及何时购买,以及至今仍未更换车辆的原因。截至本年九月底,已被淘汰的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已近九成。

(三)环保署在推出计划前曾广泛谘询运输业界、相关持份者及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并因应收集到的意见修订了原先的建议,包括提高特惠资助金额,以及延长欧盟一期、欧盟二期和欧盟三期柴油商业车的退役期限。在计划期内,特惠资助金额会保持不变,以提供额外诱因,鼓励车主尽早淘汰旧车。计划内的特惠资助方案和规管柴油车淘汰的时间表的法例,均获立法会通过。

  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的淘汰时间表已在《规例》公布。在车主的积极参与下,现时已有近九成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被淘汰。环保署将依法执行计划,不会修改淘汰车辆的时间表。

  为使符合计划资格的车主及运输业界了解特惠资助计划的详情,并尽早做好准备,当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二○一四年一月十日通过推行特惠资助计划的拨款后,我们随即展开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包括发出新闻公告、播放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声带、张贴海报、派发宣传小册子及举办简介会。我们亦向合资格的车主发信和宣传小册子。

  我们在本年初起再加强宣传工作,包括向所有仍未提交特惠资助申请的有关车主再次发信、发出新闻公告、在报章刊登广告、播放电台广告及张贴海报等,并向运输业团体发信,呼吁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车主须尽早作准备,提醒他们在指定申领特惠资助截止日期(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特惠资助申请。我们会继续透过不同渠道,呼吁欧盟前期柴油商业车车主在年底前提交申请,以免错失申领特惠资助的机会。



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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