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回应传媒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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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有关德尔斯公司(德尔斯)结束营业事宜及其员工追讨欠薪进展情况的查询,劳工处发言人今日(八月十日)回应如下:

  「自德尔斯全面结业,劳工处已尽快登记雇员的声请,为雇主与雇员安排调停会议,并一直循不同途径,尝试联络雇主。」

  发言人说:「劳工处今日安排的调停会议,目的是让雇主及德尔斯员工代表会面,商讨员工欠薪问题,惟在今日下午,雇主透过律师通知劳工处无法出席会议。我们已即时与雇主的律师接触,希望能尽快与雇主取得联络,确定有关员工的声请项目及款额。」

  「同时,劳工处亦与劳资审裁处(属司法机构)作出特别安排,让部分员工代表可提早於明天前往劳资审裁处提出声请,尽快寻求仲裁。我们希望员工能尽早开始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以确立他们应得的申索项目及金额,以及雇主无力偿债的事实。」

  就雇员向「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申请特惠款项的程序,发言人解释:「破欠基金在向申请人发放特惠款项前,必须先核实每宗申索所涉的项目和款额,以及确认雇主无力偿债。如劳资双方就雇员的申索,包括其申索的项目及款额未能达成共识,劳工处会转介雇员到劳资审裁处寻求仲裁,以确立员工应得的申索项目及金额。」

  发言人指出,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雇主被入禀提出清盘(如属有限公司)是破欠基金发放特惠款项的先决条件。

  他说:「就德尔斯个案而言,劳工处会尽力协助雇员到法律援助署,向雇主提出清盘呈请。在可行情况下,劳工处亦会尽量提供协助,以缩短不同程序所涉及的时间。但由於劳资审裁处及法律援助署进行的步骤均涉及司法程序,劳工处可尽量提供协助,但无权亦不能干涉有关司法程序。」

  「在收到员工的破欠基金特惠款项申请后,劳工处会尽快处理,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支付特惠款项。然而,处理和核实每宗申请所需的时间,须视乎个案的资料和证据是否充分,当中包括支持雇员所申索金额的凭据,例如雇主承认所拖欠雇员的项目及其金额、雇员的薪金纪录证明、劳资审裁处就其个案作出的判令等。如所得资料足以支持有关申请,劳工处会按照服务承诺,在收到所有资料及文件后的十星期内尽快发放特惠款项予合资格的申请人。」

  发言人同时强调,德尔斯与当年八佰伴集团(八佰伴)的个案不能直接作比较。

  他说:「八佰伴於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自行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强制)清盘呈请,法庭在当日即时委任临时清盘人负责八佰伴清盘事宜,八佰伴并於同日结束公司业务并遣散所有员工。鉴於已有针对八佰伴的清盘呈请,劳工处可即时协助八佰伴的员工申请破欠基金。八佰伴的临时清盘人亦於短时间内确认八佰伴拖欠各员工的款项,以及提供各员工的雇佣纪录以助核实员工的申请。在各方面配合下,员工得以在八佰伴结业约一个月后获破欠基金发放特惠款项。」

  「然而,目前德尔斯仍未被提出清盘呈请,而且破欠基金所涵盖的项目比当年为多,在计算上亦较繁复,因此德尔斯的个案与当年八佰伴的个案不能相提并论。我们希望员工能尽早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以确立员工应得的申索项目及金额,以及雇主无力偿债的事实。」

  发言人重申,劳工处会尽快协助雇员到法律援助署,向雇主提出清盘呈请。



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3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