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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主持的扶贫委员会(委员会)今日(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召开委员会第二届任期内的第七次会议。是次会议主要讨论关爱基金援助项目及退休保障公众谘询文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在会上,委员会通过了三项有关关爱基金援助项目的建议,详情如下:
(一)鉴於最新数据显示有部分学校因有经济需要学生人数比例有所增加而符合参与「向普通学校拨款以安排特殊教育需要统筹主任」试验项目的资格,通过为项目额外拨款2,200万元,以向额外合资格参与试验项目的学校提供现金津贴。经修订后,项目的预算总拨款约为2亿1,884万元,预算参与学校会增至131所,惠及逾9 400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
(二)通过於二○一五年九月第四度推出「为租住私人楼宇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住户提供津贴」项目。这项目於二○一一年首度推出,并先后於二○一三年及二○一四年再次推出,向租住私人楼宇而所付租金高於综援计划下租金津贴最高金额的综援住户提供津贴。社会福利署就於二○一四年第三度推出的项目作检讨,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受惠人士认同项目能纾缓他们的住屋开支的压力。鉴於私人房屋租金仍呈现周期性上升的迹象,委员会认为租住私人楼宇的综援住户在现阶段仍有需要援助,同意於二○一五年第四次推出项目,为有关综援住户提供额外的支援。这次重推项目的受惠资格及推行安排大致沿用之前的做法,并继续以一次过定额津贴形式发放。津贴金额为2,000元(一人住户)及4,000元(二人或以上住户)。整个项目预算金额约为5,150万元,预计可惠及近14 300个住户。项目将於二○一五年九月底推行,预计可於二○一五年年底前开始陆续发放津贴;及
(三)跟进委员会於三月二十七日原则上同意於二○一六年第三度推出「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项目(「三推项目」),通过「三推项目」的具体细节。「三推项目」的受惠资格及推行安排大致沿用於二○一五年再度推行项目(「再推项目」)的做法。至於津贴金额方面,考虑到「再推项目」已就不同住户人数的津贴额作相应调升,委员会同意「三推项目」1至4人住户的津贴额维持不变,但就5人或以上住户加设一级金额水平,以加强对大家庭的支援。「三推项目」的津贴金额如下:
住户人数 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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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住户 4,000元
2人住户 8,000元
3人住户 11,000元
4人住户 13,000元
5人或以上住户 14,000元
「三推项目」的申请期为二○一六年一月至八月,基金秘书处会按不同住户人数分阶段发信予旧申请住户及接受新申请。整个项目预算开支约为6亿5,539万元,预计可惠及约72 100个住户。
委员会於本年二月三日的会议上已就退休保障谘询文件的框架达成三方面的初步共识,并随后已於过去数次会议就多根支柱退休保障制度下各根支柱的功能作出检视。在此基础上,委员会在会上进一步就谘询文件的框架及主要内容作出讨论,并达成以下几点共识:
(一)委员同意谘询文件会以政府统计处稍后发表的未来五十年最新人口及劳动人口推算数据,更新周永新教授团队研究报告内不同团体提出的五个方案、团队倡议的「老年金」方案,以及另外一个年金计划的财务评估,让社会可以掌握具体数据去进行深入讨论;
(二)委员认为是次公众谘询须处理的核心问题是香港社会应以「全民」方案抑或「非全民」方案为有需要长者提供更好的晚年保障,故此谘询文件应同时提出「全民」和「非全民」两大政策方案的建议供公众考虑;
(三)为让公众易於理解「全民」和「非全民」两类方案的不同特性,委员支持谘询文件应提供一个简单易明的分析框架,涵盖各一个具代表性的「全民」和「非全民」方案,让市民容易比较两个方案在推算期内的整体和额外财政承担,以及不同长者组群获得的额外资助。委员会同意谘询文件的主体内容会以周永新团队建议的「老年金」方案作为分析「全民」方案的蓝本,而「非全民」方案的蓝本则会经参考团队报告内的两个「非全民」方案后提出一个具体实例以作比较;
(四)委员同意谘询文件须处理「钱从何来」的问题。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社会要讨论大家愿意在退休保障上再投放多少资源,而不致影响其他政策范畴(例如同样因人口老化而须加强的长者医疗和福利服务,及有助提升香港竞争力的教育和基建等)的持续发展。委员认为如何增加财政收入是讨论退休保障不能回避的议题;及
(五)委员理解谘询文件须阐明政府对退休保障未来发展的立场。鉴於「全民」方案本身的可持续性及其对公共财政的影响,以及分配公共资源应以扶助弱势社群为主导的原则,政府仍然对「全民」方案有所保留。然而,政府认同现行多根支柱制度有强化的空间,社会应集中讨论如何巩固现行制度,完善和加强各根支柱,让有需要长者的晚年生活能得到更适切的援助。就此,谘询文件会检视各根支柱的情况,并根据委员会过去的讨论,提出每根支柱可考虑改善的构思。
会议上,委员会亦跟进了去年十二月就二○一三年本港残疾人士的贫穷情况所作的讨论,听取特别需要社群专责小组就残疾人士就业方面的跟进工作,并同意有部分建议值得探讨,包括改善综援安排以鼓励更多残疾人士就业、考虑增加劳工处人手并将聘后支援服务外判予服务机构,及加强该部门以个案管理方式跟进残疾人士就业个案等。
此外,委员会听取了创效企业「要有光」代表就「光房」计划的介绍,了解「要有光」如何通过社会创新意念善用私人物业,以扶助有需要的单亲家庭自力更生。
完
2015年7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