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特别假期(2015年9月3日)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特别假期(2015年9月3日)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的致辞全文:

代主席:

  首先,我很多谢议员支持《特别假期(2015年9月3日)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恢复二读,亦很多谢昨日有18位议员,今日有9位议员,表达对条例草案的意见。

  条例草案的唯一目的,是建议将二○一五年九月三日,在《公众假期条例》(第149章)及《雇佣条例》(第57章)下,订为一次过的特别公众假期及法定假日。

  香港是中国人民八年抗战及太平洋战争的组成部分,相信不少香港人,特别是老一辈市民都记得三年零八个月占领时期的苦难。在二○一四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将九月三日订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去年八月亦决定以后於每年的九月三日,举行官方纪念仪式。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具有特殊及严肃的意义。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举行的纪念活动,中央人民政府已公布二○一五年九月三日全国放假一天。香港特区政府同样会於当日在港举办多项纪念活动,让市民大众铭记历史;并建议以一次过的方式,将二○一五年九月三日订为特别的公众假期及法定假日,方便市民大众参加这些活动。

  昨晚及今早都有议员想了解多些这些活动实际上的内容,内容是相当广泛的,包括官方在当日的纪念仪式、展览、讲座、研讨会、电影放映、展出书籍、参观历史旧址、发行纪念邮票等。事实上大家也记得在五月在香港海防博物馆已率先有一个《戮力同心--粤港抗战文物展》开幕,接各种活动亦会陆续推出。政府同时也鼓励民间团体举办纪念活动,让公众参与,铭记八年抗战的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提升年青一代认识国情。

  如条例草案获得通过,二○一五年九月三日会成为《公众假期条例》下的公众假期。除法例另有规定外,所有银行、教育机构、公共机构办事处及政府部门当日须遵守为假期。当日亦会成为《雇佣条例》下的法定假日,所有该条例适用的雇员,包括外地输入劳工及外籍家庭佣工,不论其服务年资长短,均可享有一日额外的法定假日;而符合条例规定的雇员更可享有假日薪酬。

  政府的建议已分别得到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及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支持。我们亦注意到,自政府宣布订定这特别假期的建议后,社会大众普遍持正面态度。我希望议员能支持条例草案,令这个特别假期的建议得以落实,以便商界、机构或市民能尽早为假期作出有关安排。

  有议员提议将每年的九月三日订为公众假期及法定假日。我想指出,有别於条例草案所建议的一次过额外假期,这些建议会恒常地增加公众假期及法定假日的数目,对雇员、雇主、相关机构以至经济,都会有长远的影响。因此,我们一定要很小心及充分评估,平衡各持份者的利益并取得共识。政府在现阶段并无计划将九月三日订为恒常假期。

  有议员亦提出,将现有的12天法定假日增加至17天,使之与公众假期的日数看齐。我在很多场合都解释过,公众假期基本上是机构的假期,并没有规定雇主须让雇员放假,而雇员在公众假期是否享有薪酬属雇主的决定。另一方面,法定假日则是所有《雇佣条例》适用的雇员均可享有的假期,合资格规定的雇员更可享有假日薪酬。《雇佣条例》是不论行业、机构规模及状况,适用於所有雇主的法规,有部分雇主,包括公营及私营机构,会视乎机构的个别情况给予雇员优於《雇佣条例》的福利,即更好的福利,让雇员在法定假日以外的公众假期放假。如要立法提高现时《雇佣条例》所提供的假期福利以要求所有雇主遵行,可能会对雇主,包括占全港企业98%的中小型企业,以及聘用超过33万外籍家庭佣工的家庭,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我们必须小心评估有关建议,正如我上述所说,要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并要取得社会广泛的认同及共识。

  就这课题,劳工处委托政府统计处进行了有关香港雇员放取法定假日及公众假期的统计调查。劳工处已於今年初分别向劳顾会和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汇报该统计调查结果,并听取委员的意见。劳顾会正就此议题继续进行讨论。待劳顾会就此议题建立共识后,政府会仔细考虑未来路向。

  在议员发言中,梁耀忠议员本身也提到他在一九九八年提出了一个修正案,建议将抗日战争纪念日,即八月第三个星期一定为公众假期。我想在此简单指出,当时政府是不支持这个修订案,原因很简单,因为修正案如果通过的话,公众假期的数目会由每年17日加至18日,而当时大家都记得我们增加了劳动节为公众假期和法定假期,还有佛诞节,所以如果再加一日,是有一定的困难,希望大家明白政府的立场。

  第二,我想简单回应叶建源议员提到学校编校历表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这点我是明白的。但据我理解,根据教育规例,学校只需要在每年的八月十五日之前将校历表交予教育局,所以如果我们今日通过,我相信学校方面亦会有足够时间作准备。

  最后,我亦想说一说,有些议员说一次过的假期安排以前有没有做过?答案是有的。事实上,我们历史上曾有三次做过: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九日,当时是订为一次过的公众假期和法定假日,像今次一样,是因应当时庆祝威尔斯亲王大婚;在一九八六年的十月二十二日,亦有一次过的同类型假期,当时是英女皇访港;以及在回归,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和二日,即我们的特区成立日和翌日亦定为一个公众假期和法定假日。即是说我们以往是做过同类型(的安排)。

  代主席,我谨此陈辞,恳请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多谢。



2015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5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