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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贸易统计调查主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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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署今日(六月三十日)公布《知识产权贸易统计调查》结果。

  知识产权署於二○一四年六月委托顾问进行统计调查,收集有关香港知识产权贸易活动的资料。统计调查涵盖知识产权相关业务较普遍的行业机构。这些机构分为两大类,即(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乙)知识产权创造者/拥有人/使用者。统计调查成功访问了二千三百二十九间机构,当中分别有四百三十七间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及一千八百九十二间属知识产权创造者/拥有人/使用者的机构。

  统计调查向受访机构就有关其知识产权贸易活动的四个主要范畴收集意见及定量资料,包括:

(一)所提供和进行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活动范围;
(二)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活动的就业人数;
(三)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的收益与开支;和
(四)受访者对香港发展知识产权贸易的意见。

  知识产权署署长梁家丽表示:「知识产权贸易统计调查是第一个研究相关议题的统计调查,目的是让我们了解目前香港知识产权贸易活动的情况。我们注意到大部分受访机构均认为知识产权贸易可促进香港的经济增长,而我们将会利用搜集所得的相关统计数据及资料,制定政策并拟订出适当的措施以支援香港知识产权贸易的发展。」

  统计调查涵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分为两类,即法律服务行业机构及其他行业机构。统计调查结果显示,百分之三十七点六的法律服务行业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这些提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机构当中,提供知识产权注册服务及知识产权诉讼服务的占大多数(分别为百分之七十四点六及百分之六十八点六)。而在受访的一百九十七间属其他行业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中,有百分之六十七提供知识产权注册服务。上述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知识产权仲裁及调解、尽职调查、配对服务、估值、诉讼、融资及保险等。

  知识产权创造者/拥有人/使用者方面,统计调查涵盖九个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相对活跃的行业机构。调查结果显示,当中六个行业内有超过七成的机构从事知识产权活动,而这些活动大都与知识产权创造有关,其他活动包括知识产权注册、买卖、授权/再授权,以及知识产权权利的执行。

  至於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活动的就业人数方面,结果显示在法律服务行业有约二千七百名就业人士参与提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而属其他行业的受访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中,则有约一千六百名就业人士参与提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知识产权创造者/拥有人/使用者方面,在九个受访行业中,参与知识产权创造及管理的就业人数分别约为一万九千一百人及一万五千四百人。

  知识产权相关业务收益方面,据统计调查结果估计,在二○一三年,此等收益占法律服务行业机构总业务收益百分之十二,及受访的其他行业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总业务收益百分之三十七点六。对於受访的知识产权创造者/拥有人/使用者而言,从事知识产权贸易所得的收益,大都与知识产权授权/再授权及直接出售知识产权有关。受访的行业从知识产权贸易所得的业务收益各异,当中以「录音及音乐出版活动」行业为最高,占总业务收益百分之五十八;其次为「电脑程式编写」及「电影、录像及电视节目制作及发行」行业,分别占总业务收益百分之四十二点九及百分之三十七点三。

  至於发展知识产权贸易的挑战,曾参与知识产权贸易的受访机构普遍指出「员工的经验知识」为主要的挑战,其他列举的挑战包括「客户对知识产权贸易的认识」、「知识产权使用者支付使用费的意欲」,以及「寻找合适的知识产权使用者/购买者」。

  统计调查的主要结果已上载至「香港-知识产权贸易中心」专题网站(www.ip.gov.hk/tc/news.html)。



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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