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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防止培训机构滥用持续进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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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近日接获市民有关持续进修基金(基金)的投诉,怀疑有培训机构刻意把可获基金发还款项的课程(基金课程)的学费抬高,并出现报读同一个课程的受基金资助人士(受资助人士)和其他人缴付不同学费的情况。由於每名受资助人士在修毕基金课程后,可申领发还有关课程80%的学费,上限为1万元,因此受资助人士实质付出学费可大幅削减,培训机构亦惯於以此作招徕。若报读基金课程的人士没有申请基金资助或已用完资助,培训机构会向他们提供特别优惠,例如课程原本标示学费的六折或更大的折扣。该等市民认为培训机构有巧立名目之嫌,培训机构实际上可以更低学费开办该等课程,但却刻意抬高学费,做法等同蚕食政府给予申请人的资助,令公帑蒙受损失,亦令受资助人士报读其他课程的机会减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当局接获有关基金的投诉宗数及其主要内容为何;

(二)现时有否就基金课程的学费水平向培训机构提供指引或进行规管;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就基金课程的学费水平作出分析和调查;若有,有否发现(i)该等课程的学费被培训机构刻意抬高,以及(ii)有培训机构就同一课程以不同水平收取学费的情况;及

(四)有何措施遏止培训机构刻意抬高学费侵占受资助人士原可获得的资助的行为,以保障受资助人士进修的机会及处理基金所引致的道德风险问题?

答覆:

主席:

  就冯检基议员的问题,现答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即二○一二至一三至二○一四至一五年度),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基金办事处)接获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投诉宗数分别为16宗、10宗及9宗。投诉内容主要涉及课程或服务质素、宣传及销售手法,和退还学费安排等。

(二)政府未有就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基金课程)的收费制订指引。然而基金办事处有收集基金课程的学费金额,并在基金办事处的网页上公布这些资料,以提高基金课程收费的透明度,方便基金学员选择收费合适的课程。

(三)按现时基金规定,培训机构不可向修读同一基金课程的基金及非基金学员收取不同学费。如有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政府会因应违规个案的严重性采取相应的跟进行动。

(四)政府对培训机构的宣传和推广安排均有一套严谨规定。为避免课程学费被不必要地提高,培训机构不可作任何不恰当宣传,也不可以任何方式提供经济诱因去吸引基金学员报读基金课程。此外,培训机构与基金申请人之间也不可有任何学费摊分安排。

  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和基金办事处不时对培训机构作出巡查,以确保其运作符合基金规定。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基金办事处会向培训机构发出警告。如情况严重或持续,政府会考虑将有关课程从基金课程名单中剔除。若怀疑个案涉及刑事罪行,基金办事处会把个案转介相关执法部门跟进。



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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