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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马草垄及蚝壳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六月十九日)说:「该核准图显示马草垄及蚝壳围地区概括的土地用途地带,以便把该区的发展和重建计划纳入法定规划管制之内。该图亦提供规划大纲,用以拟备较详细的非法定图则。政府在规划公共工程和预留土地作各类用途时,会以这些详细图则作为依据。」
规划区占地约500公顷,北面以深圳河南岸为界,东临罗湖站和香港铁路(东铁线),南至大石磨,西抵大罗口。
该区的整体规划意向,是要加强自然保育、环境多样性,推动文化遗产保育及康乐旅游。该区的规划意向,亦是要保存乡郊特色及自然生境包括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延棉相连的湿地综合区、未受破坏的林地、低地河道生境,具独特景观的地点以及重要生态地区和该区内的高地景貌。
河上乡鹭鸟林与周边的次生树林及鱼塘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占地10.81公顷,以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
共228.37公顷的土地划为「自然保育区(1)」地带,涵盖蚝壳围的湿地综合区,目的是保护及保存湿地和鱼塘的生态价值。对於在此地带内的任何用途改变,当局采取了「不会有湿地净减少」的原则。
共198.2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涵盖马草垄、大石磨及鹧鸪坑的林地和长满植物的山坡,以及认可的原居村民墓地。根据一般推定,此地带不宜进行发展。
约33.67公顷的土地划为「农业」地带,以保存和保护良好的农地、农场和鱼塘作农业用途,以及保存在复耕及作其他农业用途方面具有良好潜力的休耕农地。
鹧鸪坑西面共9.15公顷的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生态旅舍」地带,以生态旅舍的模式,推广可持续发展的旅游。
共6.33公顷的土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目的是就现有的认可乡村(即料)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划定界线。
约1.62公顷的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目的是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
马草垄及蚝壳围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NE-MTL/3,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及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北区民政事务处、上水区乡事委员会及打鼓岭区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完
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