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助理处长记者会开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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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张德强今日(六月十二日)记者会的开场发言:

  欢迎各位传媒朋友,百忙中来到今日的记者会,我是张德强,助理警务处处长(行动)。今日,我和两位港岛总区高级警司想在此讲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及往后数天举行的一些大型公众活动,简单讲讲有关情况及作出一些呼吁。

  首先我会用中文,然后再用英文讲解。然后会交由港岛总区的谢国伟高级警司讲讲六月十四日游行活动的详细情况,再由港岛总区交通部朱汉强高级警司讲讲游行对交通造成的影响及警方一些措施。

  警方已就一个团体通知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至十九日举行的公众活动,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有关该不反对通知书的详细内容,已经上载到警察公众网页。根据不反对通知书的内容,他们会在本星期日首先举行公众集会及游行,由铜锣湾维园游行至金钟立法会综合大楼外,并於下星期表决政改方案前后的时段,在立法会附近举行其他公众集会活动。昨日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已作出裁决,指出添美道是重要交通干道,开放有关道路予集会人士会阻碍交通,并有安全风险。警方欢迎有关裁决,并希望主办单位亦同样尊重有关裁决。

  最近,警方留意到在公开的网络平台上流传不少主张抗争的资讯,亦有小部分团体表示可能在公众活动期间,会以一些较为激烈的手段进行示威及表达诉求,当中更有团体鼓吹所谓的暴力抗争。过去本港发生非法霸占道路事件,亦不只一次有示威者以铁马及砖块撞击立法会综合大楼,造成严重破坏。

  此外,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及政府总部外添美道及夏黷道非法竖立的帐篷附近有木材、铁钉、玻璃瓶等物品,部分非法竖立的帐篷更设有闭路电视及密码锁。这些物品有可能会对未来数天在附近进行的公众活动带来风险。我们较早前已派人员去劝喻有关人士将相关物品尽快移离,及已为物品拍照存档。由於明天下午在添美道一带将会有公众集会举行,警方呼吁有关人士在明天中午十二时前将有关物品移离,若物品无人认领,警方将把物品移到警署妥善保存,待物主认领。

  警方留意到近期有持不同意见的团体亦通知我们会举行相关的公众活动,我们重申警方的职责是要保障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希望持不同意见的人士或团体能以和平及合法的方式表达意见,不要作出或煽动他人作出违法的行为。若有违法行为,警方定必采取果断的执法行动。

  我想藉此机会提醒大家几点。首先,无论是现实世界或网络世界,任何人作出非法行为,都要负上刑事责任。《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161条旨在打击「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的行为,除包括网上诈骗及非法入侵电脑系统等科技罪行外,透过使用电脑干犯其他罪行,鼓吹或教唆他人进行非法活动、非法行为,亦属违法。

  我们亦听到有团体想发起包围立法会,我要指出根据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9条,任何人袭击、妨碍或骚扰任何前往或离开会议厅范围,或在会议厅范围内的任何议员,都可能触犯法例。警方呼吁所有参与有关活动的人士或团体切勿以身试法,阻碍议员进出及立法会职员执行职务,以免触犯法例。

  如任何人在公众活动中对正在履行职务的警务人员作出挑衅,这是不应该的。如任何人恶意伤害警务人员,冲击警方防线,或企图煽动其他人士冲击警方防线,警方定必尽最大努力,制止这些暴力违法行为,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我重申警方尊重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警方一贯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及合法有序的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确保公众在一个安全及有秩序的环境下表达意见,在参与人士表达意见的权利与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影响之间取得平衡。

  对於和平及合法去表达意见的蒥民及团体,警方一定会全力配合,协助维持秩序,确保活动安全及顺利进行。我再强调,警方在执行大型公众活动职务时,最重要,亦必须要确保的就是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不受破坏,以及保障其他公众人士的权利。

  为此,我作出以下呼吁:

  所有参与有关活动的团体和人士必须守法,遵守法律及不反对通知书上所载列的内容,与警方合作,听从现场警务人员的劝喻和指示,不要作出一些暴力或激烈的行为。警方绝不容忍任何破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於任何暴力违法行为,警方绝对不会姑息,定会采取果断行动及有效措施恢复社会秩序。

  另一方面,我呼吁大部分参与表达意见的市民以和平及合法方式进行,不要受滋事分子教唆和被利用参与任何暴力违法行为。若有任何冲击的场面发生,切记先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尽快离开现场,与这些激烈示威者保持安全的距离,让警方有足够空间前往处理这些暴力违法的场面。

  警方绝对有信心、有能力应付任何突发事件,而当警务人员执法时,请市民尽量与我们配合,不要留在现场围观,若遇到这个情况,亦不要太担心,警方是有能力处理,让警方有足够的空间处理事件,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我在此作一个总结。

  第一,警方一向尊重不同意见人士表达诉求或意见,亦希望他们能以和平及合法的方式去表达,警方会因应现场情况,在保障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前提下,适当调配警力及作出安排,希望有关人士可以在安全及和平的环境下进行他们的活动。

  第二,上诉委员会已作出裁决,同意添美道是重要交通干道,警方希望有关人士能够理解实际情况,不要堵塞及非法霸占有关道路,否则警方会采取适当行动。

  第三,根据法例,任何人袭击、妨碍或骚扰任何前往或离开立法会会议厅范围,或在会议厅范围内的任何议员,均属犯法。警方呼吁参与有关活动的人士或团体切勿以身试法。



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