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九题:保障和促进动物福利
****************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年,市民日益关注动物权益,但残酷对待动物的事件却不时发生。此外,有不少猫狗被主人遗弃或因走失而流落街头,而被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捕获的流浪猫狗,若无人认领或领养便会被人道毁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i)渔护署辖下宠物管理中心、(ii)警方及(iii)爱护动物协会分别接获多少宗报失宠物的个案,以及当中重复向多於一个机构报失的个案数目为何;

(二)第(一)项的个案中,寻回的宠物数目为何,并按宠物种类以表列出分项数目及其占个案总数的百分比;

(三)鉴於《狂犬病规例》(第421A章)订明,任何人饲养超过五个月大的狗只必须领有牌照,而签发牌照程序包括替狗只植入以辨认身份的微型晶片,过去五年的报失个案中,按狗只体内微型晶片所载资料寻回主人的个案数目为何;

(四)有否计划立法规定猫只主人为猫只安排植入微型晶片和领取牌照,以便当局更容易为捕获的猫只寻回主人;

(五)过往五年,渔护署人道毁灭的动物数目为何,并按动物种类列出来分项数目;

(六)会否(i)制订因残酷对待动物而被判触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所订罪行成立人士的黑名单、(ii)永久禁止他们购买或领养动物,以及(iii)拒绝他们的畜养动物牌照申请;及

(七)鉴於政府当局於二○一四年七月表示,会手草拟《公众徖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规例》(第139B章)的修订条文,以加强规管宠物买卖,包括狗只繁殖和售卖活动,从而促进动物健康和福利,并希望在本会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度会期内提交修订规例,现时有关的草拟工作进度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在社区推动爱护动物的文化,保障动物的福利。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任何人如残酷对待动物或导致动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三年。此外,《狂犬病条例》(第421章)规定,动物畜养人如无合理解释而弃掉其动物,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现时,在本地捕获的流浪动物(包括因走失而流落街头的宠物)会先被送往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的动物管理中心作观察。如动物已植入晶片,中心会根据晶片的资料尝试寻找其主人,而期间它们一般会在中心暂住十至二十天。无植入微型晶片的动物会在中心暂住最少四天,以待主人认领。由宠物主人交出及无人认领的动物若健康状况良好,经兽医评估为性情温驯而适合被领养后,渔护署会安排把它们转交动物福利机构供市民领养。最后仍然无人认领或收养的动物,才会被人道毁灭。

  我们认为要保障和促进动物福利,公众教育至为重要。为此,渔护署成立了一支专责队伍,负责拟订、推行和深化公众教育和宣传计划,以宣扬爱护动物和以负责任的态度饲养宠物等信息。事实上,世界动物徖生组织亦指出,透过推动以负责任的态度饲养宠物,能大幅度减少流浪狗只数目以及人畜共通病的个案。

  我们一直鼓励市民领养流浪动物,并透过与渔护署合作的动物福利团体安排动物领养服务。此外,自二○一五年一月起,渔护署已联同爱护动物协会及保护遗弃动物协会,在长洲和元朗大棠的指定区域展开为期三年的流浪狗「捕捉、绝育、放回」试验计划,目的是确定该计划在解决流浪狗造成的问题及相关滋扰方面是否有成效。

  我们希望透过上述一系列措施,保障和促进动物福利,并减少流浪动物的数目。

  我现就问题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渔护署辖下动物管理中心接获报失动物的个案数目载列於附件一。

  警方表示并未有备存相关数字,而渔护署亦没有备存爱护动物协会接获报失宠物个案的数字。

(二)渔护署没有备存在上述第(一)项的动物报失个案中成功寻回的分项数字,因此,并未能提供相关的百分比。

  过去五年,宠物主人从渔护署辖下动物管理中心(注)领回的动物整体数目载列於附件二。

(三)过去五年,宠物主人从渔护署辖下动物管理中心领回的狗只(已植入微型晶片)数目如下:

年份 被领回的狗只数目(已植入微型晶片)
2010   611
2011   590
2012   478
2013   449
2014   425

(四)《狂犬病规例》(第421A章)规定,任何人畜养超过五个月大的狗只,必须根据及按照渔护署署长发给的牌照而畜养。上述规例亦列明,狗只畜养人须安排其狗只在五个月大时接种狂犬病疫苗,其后须每隔不超过三年接种一次。此外,《狂犬病规例》(第421A章)规定已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狗只的畜养人须确保已将指定的器物(即微型晶片)植入该狗只体内。任何人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条文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罚款一万元。

  现行法例要求狗只接种疫苗、植入微型晶片及领取牌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传播。现时在华南地区,狂犬病的风险主要来自狗只。狗只在感染狂犬病后一般会变得狂躁、敏感、易受激怒及会对任何移动的东西进行攻击;而狗只一般亦需要经常在户外活动,以致较容易在社区上传播狂犬病。相反,猫只感染狂犬病后,往往会变得喜爱躲藏;而宠物猫亦主要被畜养於室内,一般不会被牵引外出,因此,猫只传播狂犬病的风险相对较狗只低。基於对公共徖生的风险、动物习性及动物福利的考虑,现行的《狂犬病规例》(第421A章)只规定狗只必须接种疫苗、植入微型晶片及领取牌照。

  虽然现行法例并没有要求猫只主人必须为其猫只接种疫苗、植入微型晶片和领取牌照,但猫只主人如认为有此需要,可委托执业兽医为其猫只接种猫只流行病及/或狂犬病疫苗和植入微型晶片以作身份证明。

(五)透过上文所述的一系列措施,我们已有效地控制流浪动物的数目。在过去五年,需作人道毁灭的动物数目减少了40%。我们会继续推行并提升这些措施,以期达到更大的成效。

  事实上,多个国际性动物组织(包括世界动物徖生组织)均认同,若在已实施各项流浪狗只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捕获的流浪狗只数目过高或不适合被领养,把它们人道毁灭会是合适的解决方法。此外,亦有一些动物因为患病或受伤而需要接受人道毁灭,以终止其所受的痛楚。

  过去五年,经渔护署人道毁灭的动物数目载列於附件三。

(六)我们备悉社会上有部分爱护动物人士曾建议就触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的人士制订黑名单,禁止他们饲养动物。由於建议颇具争议性,政府需小心研究其可行性,现时未有定论。

(七)我们现正进行修订《公众徖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规例》(第139B章)的草拟工作。按照现时的工作进度,我们期望可於二○一五年内把修订规例提交立法会审议。

注:
渔护署辖下动物管理中心一般会接收在社区上捕获的流浪动物、由宠物主人提交的动物,以及需要接受扣留的动物等。



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