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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筲箕湾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四月十七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筲箕湾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涵盖港岛东北部约201公顷土地,北及筲箕湾避风塘,南至大潭郊野公园,东抵杏花,西达鲤景湾、太古城及康山的住宅发展。
位於阿公岩道明华大厦约3.53公顷的用地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其规划意向是把涵盖范围综合发展/重建作住宅用途,并提供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设施。
约42.55公顷的用地划为「住宅(甲类)」地带,涵盖区内公营和私营房屋。此地带的规划意向,主要是作高密度住宅发展,并在建筑物的最低三层作商业用途。
约16.23公顷的用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约11.28公顷的用地划为「休憩用地」地带,以配合当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
约44.92公顷的用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作各种特定用途。此地带包括划作「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综合康乐发展区」地带的两幅用地,涵盖鲤鱼门公园及度假村和香港海防博物馆,以提供康乐文娱设施。
约1.48公顷的用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1)」地带,作一般商贸用途。把用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1)」地带,是要配合可能兴建的癌症和放射治疗的专科私家医院。其余的「其他指定用途」地带则作各种用途,包括住宅用途和商业及社区设施综合发展、仓库、污水隔筛厂、造船修船厂和电车厂。
约46.71公顷的用地划为「绿化地带」,涵盖地势陡峭或地形崎岖的土地。此地带的规划意向,主要是保育已建设地区和市区边缘地区内的现有天然环境、防止市区式发展渗入这些地区,以及提供更多静态康乐地点。另外,约5.88公顷的用地划为「郊野公园」,涵盖大潭郊野公园部分范围。
筲箕湾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H9/18,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港岛规划处和东区民政事务处,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完
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