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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宪收回深水桋土地进行需求主导蒥区重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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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今日(三月六日)宣布收回土地,以推行市区重建局在「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先导计划下的第四及第五个项目。该两个项目为第二轮先导计划下的项目。两个项目地盘均位於深水桋区。

  有关发展项目已纳入蒥区重建局二○一三/一四年度的业务计划内,项目的推行将有助改善区内整体环境及居民的居住情况。

  其中一个项目地盘位於九龙道/侨荫街。政府需要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共七十九项私人土地业权。该幅面积约五百九十九平方米的土地,将会重建作住宅用途,并提供零售及附属设施,包括地面上落客货区连停车场。
 
  另一个项目地盘则位於通州街/桂林街。政府需要收回共一百七十一项私人土地业权。该幅面积约一千六百四十平方米的土地,将会重建作住宅用途,并提供零售及附属设施,包括一层地库停车场。

  两个项目的业权会於收地公告张贴当日起计三个月后复归政府,受影响私人土地的详情载於今日在宪报刊登的政府公告(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51910/cgn201519102039.pdf; 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51910/cgn201519102040.pdf)。

  合资格的住宅物业业主除有权获得法定补偿外,在适用的情况下亦会获发特惠自置居所津贴或额外津贴。合资格的住宅住户可获安置入住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提供的单位,或可获发特惠现金津贴。合资格的商户,包括业主及租户,可选择接受特惠津贴,以代替因业务及相关损失而提出法定补偿申索的权利。

  如受影响的住宅和商用物业业主及租户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提出法定申索而申索未能透过协议解决,业主及租户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裁决。因提出申索而合理招致的专业费用可能获政府发还。



2015年3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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