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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谈政改谘询及检控事宜(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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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出席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举办的《基本法》及政改发展谘询讲座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谭局长(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昨天说对於政改的通过由「极度悲观」变成「审慎乐观」,袁司长你有没有同样的感觉?如果是又为何?另外,就美国国会今日有些议员提出香港人权和民主法案,建议在给予香港任何贸易优惠前,要先审视香港是否有足够的自治,你如何看美国这个举动?

律政司司长:就「悲观」、「乐观」或「审慎乐观」这些比较主观一点的形容词,我的看法是现时的情况距离我们希望真的落实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我相信我们面对的挑战仍非常巨大,因为最少到这一分钟为止,我的理解是仍然未有泛民议员朋友说考虑支持「8.31」基础上的政府普选方案。所以一日未有实质或清楚的支持,我个人都不敢抱太大期望,亦会继续积极争取泛民议员的支持,所以我相信我们要做的工作仍很多,而我们政改三人组会继续希望争取每一个机会,取得泛民议员的支持。我以前也说过,我们不是希望只是像社会上说争取四票或五票,我们希望越多的支持越好。

  就刚才你的问题第二部分,我们的立场非常清晰,就是香港落实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是香港的事务,是香港、中央政府、香港市民和香港立法会议员四个重大持份者自己可以处理的事务,我不希望外国政府或外国人士做一些干预我们自己可以做的事务。也可以说,这些行动或相关行为,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会帮倒忙。希望相关政府或人士尊重我们香港人可以自己处理香港事务。

记者:律政司交给警方的资料中,涉及多少个提出检控的人数,以及是否涉及海事处官员?最快是否下星期可以开始拘捕行动?

律政司司长:正如昨天我们对传媒的回应中也说了,我们审视了警方交给我们的资料,而那些资料,可以和大家说是不少的,而我们向警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即就海事处前任或现任官员在这件事上的刑事责任的法律意见,其实也不短,我们给的法律意见是非常详尽。我的理解是警方在收到我们的法律意见后,他们会做相关的跟进工作。至於刚才这位传媒朋友问的详细资料,有多少人要负责任,或拘捕多少人,何时进行拘捕等,现阶段就如昨天我们回应传媒查询时的答案,现阶段不好意思,我们不方便公开。当警方会有进一步行动后,我们可以作其他方面的跟进解释。

记者:其他机构,例如港灯,是否也会有一些法律意见?

律政司司长:港灯和其他相关有可能涉及的公司或人士,我想大家都会记得,以前我们见家属时,我们也说过,除了最近完结的高院诉讼的两位船长外,我们把所有其他有可能涉及这宗案件的人士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前任或现任的海事处人士,第二是刚才你说的其他公司,那是另外一个阶段,我们会继续研究相关资料,我们已经收到警方的资料,但正如我们处理海事处人员一样,要花一些时间研究,因为资料真的不少,问题亦不简单,是颇复杂的。

记者:对於美国国会那个议案,香港政府或北京政府会否与美国政府有一些官方交涉?第二方面,据了解,如果中央要承诺往后每一届特首选举都要走那「五步曲」,即承诺再修改,在《基本法》的主体条文里会遇到一些法律上要修改的困难,其实是不是呢?

律政司司长:就美国的问题,我刚才的答案也回答了。就往后有普选后可否有修改空间,在法律上来说是完全没有困难。若大家看《基本法》四十五条的条文,和《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特别是第七条,那条文是很清楚的,往后如要修改,程序要如何做,写得很清楚。所以正如我们以前也很清楚多次说明,社会上担心若在二○一七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是一个终极方案,这担心是绝对没有法律基础,因为在现行的《基本法》条文已经有很清晰的基础,往后仍然可以向前再行前一步,所以大家不需要再担心。谢谢。



2015年2月2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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