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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海下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二月十三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海下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所涵盖的总面积约为8.45公顷,位於西贡半岛北岸。该区三面被西贡西郊野公园包围,余下的一面则向景色宜人的海下湾。海下湾是指定的海岸公园,亦是「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
该区的整体规划意向,是保存自然景观和保育价值,以及保护该区的自然乡郊环境及文化遗产,同时预留土地,以供日后海下的原居民乡村发展小型屋宇之用。
约1.95公顷的用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以就现有的认可乡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划定界线,并把乡村式发展集中在地带内,使发展模式较具条理,而在土地运用及基础设施和服务的提供方面,较具经济效益。
约0.01公顷的用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目的是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及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此地带的规划意向,亦是要供应土地予政府、提供社区所需社会服务的机构和其他机构,以供用於与其工作直接有关或互相配合的用途。
约0.03公顷的用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水上活动康乐中心」地带,以反映该区西部的土地的现有用途,即现时位於海下路北面的一个水上活动康乐中心(海谷中心)。
约1.30公顷的用地划为「绿化地带(1)」,目的是利用天然地理环境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以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展。
约3.97公顷的用地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目的是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以达到保育目的及作教育和研究用途,并且分隔开易受破坏的天然环境如郊野公园,以免发展项目对这些天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约0.98公顷的用地划为「海岸保护区」地带,以保护和保留天然海岸线,以及易受影响的海岸环境,包括具吸引力的地质特色、地理形貌,或在景观、风景或生态方面价值高的地方,而地带内的建筑发展,会维持在最低水平。
海下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NE-HH/2,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大埔民政事务处及西贡北约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完
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