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八题:行政长官和政治委任官员薪酬与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酬金
******************************

  以下是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及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上月十六日晚上十一时零一分及十一时零六分分别发出新闻稿,公布调整行政长官和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及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的酬金的决定(调薪决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调薪决定于何时作出;为何安排在深夜公布该等决定;在公布前有否考虑该公布时间(i)会否产生政府处事鬼祟的公众观感,以及(ii)会否令传媒无法在主要新闻时段报道该等决定,因而削弱公众知情权;

(二)鉴于有评论指出,虽然调薪决定被描述为回复至二○○九年上述职位的人员自愿提出减薪前的水平,但该等职位的现任人员实质上获加薪5%,加上行政长官和政治委任官员在调薪前的薪酬已较大部分其他国家/地区的元首和部长的薪酬为高,当局作出调薪决定前,有否考虑现时有不少市民不满意现届政府的表现;若有考虑,详情为何;及

(三)鉴于行政长官曾于二○一二年候任期间承诺,不会实施上届政府就本届政府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加薪以回复至二○○九年实质薪酬水平的建议,而其团队的薪酬会冻结在二○一二年的水平,当局有否评估是次调薪决定有否违反该承诺,以及会否考虑撤回决定?

答覆:

主席:

  就冯检基议员的提问,我现综合回覆如下:

  行政长官和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自二○○二年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批准以来,至今从未调整。至于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的酬金,则根据财委会于一九九三年通过的调整制度,参照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于每年十月作出调整。

  二○○九年,时任行政长官和政治委任官员,因应当时的经济环境,为与社会共度时艰,自愿减薪百分之五点三八,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以及其他非官守议员亦自愿削减酬金百分之五点三八。

  二○一二年,上届政府原建议把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调升百分之八点一,在考虑公众和立法会的意见后,决定搁置有关建议,继续维持当时的薪酬水平。换言之,二○○九年自愿减薪的幅度并未还原,行政长官和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较财委会批准的水平低百分之五点三八。

  考虑到现时经济情况与二○○九年相比已明显大幅改善,维持自愿减薪和削减酬金的理由已不复存在,政府决定,行政长官及全体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由二○一五年二月一日起,回复至二○○二年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的水平,而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的酬金亦从同日开始,不再适用自二○○九年七月起自愿施加的百分之五点三八减幅。

  上述决定符合由财委会批准的现行制度。政府在作出有关决定后,便尽快于二○一五年一月十六日公布。



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