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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2014年残疾歧视条例(修订附表5)公告》动议的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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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一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4年残疾歧视条例(修订附表5)公告》动议的拟议决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很感谢刚才六位议员提供了很多有用的意见,绝大部分也是正面评价我们这个优惠计划(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事实上,这也造福了不少的长者和残疾人士。让我作一个宏观一些的回应,因为有几位议员提出的意见也很接近。

  但我要先回应王国兴议员的五个为什么,当中有一些我在过程中也会回应到其他议员的问题。第一,他问单肢伤残的人士,会否包含在计划中。这个问题,事实上我们在福利事务委员会较早前也有交代过,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议题,因为单肢伤残和伤残的定义是息息相关。现在我们正正要看伤残津贴的整个定义,作全面的检讨。劳福局亦有个跨部门小组,小组自成立后,我们一直努力工作,亦委托了香港大学作研究,看看外地的经验有什么地方我们可以借镜。还有就是参考最近政府统计处有关残疾人士的调查和数据等等。有关研究已差不多进行至接近最后阶段,我希望稍后工作完成后会有报告提交扶贫委员会,作一个全面的交代,下一步应该怎样。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议员提到为何今次绿巴(绿色专线小巴)要分阶段实施(优惠计划),为何不可以早些实施。刚才我在开场发言表示,第一批有110个营办商,大约有380条路线,有约七成八的路线。为何其他的(营办商/路线)不可以一起推行?这个问题我们较早前在有关的事务委员会也全面交代过。绿色专线小巴有约150个不同的营办商,有些很具规模,有些很小型。在过程中,大家也知道,一个计划在财政、核数、技术层面等等,有很多方面要讨论。所以,由於有些营办商准备工作的进度不同,哪一些较为成熟的、可以早些推行的,我们鼓励他们早些推行。运输署事实上和这些营办商有紧密的联系,他们有个联席会议鼓励他们尽快参与。所以现在这个阶段,我们计划在今年的三月底可以推出第一期,届时会包括百分之七十八、约380条的路线。

  推展至第二期又会怎样呢?在第一期落实后,我们希望在两至三个月之间尽快争取时间,一俟成熟,我们便推出第二期,希望到时大约有十个营办商提供数十条路线。我希望在第二期的时间,我们总共可以涵盖八成的路线。至於其他的路线,大部分都有港铁和专营巴士提供服务,所以是有一定的安排,不过我们会继续鼓励他们,因为始终是自愿。运输署亦同意规定新发的「绿巴牌」一定要加入计划,但现有的会仍然维持自愿性质。我们会继续努力,希望在不久将来能够真正做到全面覆盖。

  第三个问题,亦是王国兴议员问的硬件问题,我是同意的。其实张超雄议员和单仲偕议员都提到,硬件是重要的。我们不单说残疾人士,我们也同样知道香港人口老化得很快,现在七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是长者,到了二○四一年,每三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是长者,所以二十五年后,我们将面对二百多万的长者。事实上,无障碍通道是重要的,所以在这方面来说,首先第一件事是我们会继续努力,与公共运输工具公司不时保持联系,希望做多一点无障碍的设施。至於在巴士方面,刚才王国兴议员提到有些巴士没有低地台,我们亦曾与巴士公司联络,其实是有进展。第一,现在大约有七成半的专营巴士为低地台巴士,除了大屿山部分路段比较陡斜和有急弯,比较困难有低地台,所以那里暂时未能做到。其他的巴士公司很清晰有一个政策,就是每到换新巴士的时候一律会是低地台设计,预计到了二○一七年,全面的更替工作会完成,即是说到二○一七年所有专营巴士--除了大屿山真真正正有一个技术困难,例如道路和斜路等等--全部巴士应该会有低地台,在二○一七年应该可以做到。

  第二就是港铁,现时港铁每一个港铁站都最少有一条无障碍通道。这些通道用什么形式提供呢?有不同形式,有些是有客用升降机,这是最理想;没有的话都有轮椅辅助车或轮椅升降台或斜道,即是说始终会有一定的设施提供。但当然我们会争取,哪些地方如果做到,我们就希望能够做到升降机。

  至於王议员亦曾提到红色小巴又如何呢?电车又如何?首先说电车,单仲偕议员提到电车的问题,王议员也提到电车的问题,其实我们也一样有与电车公司接触。首先,我们十分欣赏他们一向为长者提供1.1元的优惠票价--目前已在做,我们对之十分欣赏。另外,我们与他们沟通的时候也提到,我们的政策是「二元乘车优惠」,暂时我们很难动这把「尺」。但和其他成人一样,残疾人士现时乘坐电车的票价为每程2.3元,其实我们十分乐意补贴一点,使之变成二元。但他们说,希望政府能补助他们,全面不收费,这与我们「二元」的政策有点偏离,所以在这阶段暂时有困难。但如我刚才所说,我们会不时检视、优化制度。所以我们希望在计划全面扩展至绿色小巴后,在一年左右待我们对整个形势掌握清楚以后,再作一个全面的检视,看看在财政问题、交通问题和福利的角度,此政策是否有空间优化或在一些方面作调校,所以当我们有空间时,我们会全面、一并去检视。

  红色小巴又如何呢?红色小巴的难度更高。由於红巴现时的收费和路线不受运输署监管--大家也知道,他们随时可加价。第二,我们有核数、有对数,也有种种的要求,在财政上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在红巴方面实行将更难。

  至於其他交通工具如缆车和「街渡」等,我们认为要在稍后作全面检视的时候才能考虑。

  至於另一个问题,我想回应黄毓民议员发言的两点。第一,他说「船都未做」,其实船(指定的渡轮服务)早在二○一三年三月已纳入计划,现在绿色专线小巴亦已进入最后阶段。我们知道,每次修例也有其困难,但这没有办法,因为我们不可以有受法律挑战的风险,所以律政司认为一定要有恰当的做法,我们上一次也是这样做,所以今次也是勉为其难地做,希望大家谅解。

  至於黄议员刚才提到,为什么不为残疾人士提供交通补助,解决问题。事实上,我们现时已有提供交通补助金,已运作了好几年,每月为合资格的严重残疾人士提供245元交通补贴,以现金补助,乘搭复康巴士、的士也可使用。

  主席,我想一再强调,我们今次的做法希望能尽快将优惠覆盖绿巴,亦令更多人受惠。现时每日有63万长者人次和九万人次残疾人士使用服务,即是说每天有七十多万人次受惠。我相信,计划扩展至绿巴后,受惠人数肯定很多,因为我们在地区收到的消息,例如去覆诊,好像前往玛嘉烈医院,现时大部分是靠绿巴,长者和残疾人士,特别是基层人士,都认为这对他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们希望尽快可在三月底推出。

  主席,我谨此陈辞,多谢。希望议员支持我们的决议案。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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