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新农业政策谘询公众(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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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发表「新农业政策:本港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公众谘询文件,就更积极协助本地农业进行现代化和持续发展的新政策征询市民意见,谘询期直至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在记者会上表示,政府认为本港农业持续发展能为社会带来裨益,而市民也期许香港能均衡发展,因此有必要实行更积极进取的政策,推动本地农业现代化及可持续发展,让香港在自行生产优质农产品外又可带动相关的行业发展,为社会整体带来更大的福祉。

  他说:「本港农业的持续发展可带来的裨益,包括促进本港食品供应多样化,减轻我们对进口食品的依赖,同时又能满足消费者对高安全水平食品的期望和需求。」

  「农业发展亦带来就业机会,此行业除可吸纳低技术工人外,亦可提供机会让有志投身现代化农业的年轻人一展抱负。」

  「我们亦相信农业的持续发展能有助土地资源的善用,让城市与乡郊的发展互相融合,又可保护乡郊环境的景观和改善徖生情况;帮助保育自然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以及为食物供应链碳减排。」

  高永文指出,本港农业历史悠久,但随香港发展成为高度都市化,并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体,本地农业出现日渐萎缩的情况。市场力量的运作使本地农产品的供求出现了变化。

  如没有政府的积极介入和适当的支援措施,此趋势或会持续,而这个行业或会进一步式微,致令本地农业不能充分发挥其原有对社会整体福祉带来的正面影响。

  为推动本地农业现代化和持续发展而建议的新政策,必须辅以适当的支援措施,以达到预期的结果。考虑到农业界现时面对的挑战和困难,政府建议在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现行各项支援业界计划和措施的基础上,循以下方向推行一系列新措施:

(一)探讨设立农业园的可行性:

  农业园主要为从事农作物种植和商业生产的农民而设,并会作为一个生产基地,试用新的耕作方法进行商业生产,并推广应用先进科技作农业用途,从而鼓励本地农场发展及采用现代化和多元化的生产方法。

  设立农业园旨在促进农业科学和农业商务管理方面的知识转移以提升生产力;增加本地农业产量以回应市民对安全和新鲜农产品的需求;示范如何有效复耕荒置农地;此外,农业园亦可接收因政府的土地发展计划而失去耕地的合资格农民,让他们在农业园内复耕。

  选址方面,除了可考虑已划作农业用途的荒置农地外,亦可包括部分常耕农地,面积初步预计需七十至八十公顷,以便能产生经济规模的效益和达到设立农业园的目标。如建议落实,政府将根据《收回土地条例》(香港法例第124章)收回土地以设立农业园,并交由渔护署管理。

(二)考虑成立「农业持续发展基金」:

  基金旨在提供财政支援以推动在农业生产应用科技的研究及开发、促进知识转移、加强人才培训、改善农业基建设施和加强为本地农作物进行市场推广及建立品牌,并协助农民采用现代化耕作工具及设施。

(三)加强现时提供的支援,协助农民增值,包括为他们的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及建立品牌。

(四)推动与农业相关的其他辅助活动,例如休闲农场和教育活动,供学生和市民参与。

  高永文说:「发展本地农业除了为香港带来经济效益外,亦会为社会整体的福祉带来正面影响,希望市民能踊跃发表意见。我们在考虑收到的意见后,会按可调配的资源及所需的批准,制订建议的细节和推行计划。」

  谘询文件可於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亦可於食物及徖生局网页(www.fhb.gov.hk)或渔护署网页(www.afcd.gov.hk)下载。市民可於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以电邮(agri_policy@afcd.gov.hk)、邮寄(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7楼渔农自然护理署农业分署)或传真(2152 0319)方式提出意见。



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