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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由二○一二年十一月至本年七月,与3个环保团体合作在14个公共屋推行厨余回收试验计划(试验计划)。据报,房委会在试验计划结束后不再在该等屋
进行厨余回收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每个上述的屋(i)有多少个住户参与试验计划、(ii)采用的回收厨余方法、(iii)在有关期间平均每月收到的厨余数量,以及(iv)处置厨余的方式;
(二) 试验计划的检讨结果,包括回收模式和流程遇到什么问题、宣传及教育工作是否足够、试验计划是否具成本效益,以及市民有否养成废物分类回收的习惯等;及
(三) 有否制订在公共屋推行厨余回收的计划;会否在所有公共屋
正式实施厨余回收计划,以及按各屋
的限制采用不同的厨余回收模式;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一直透过各种计划、措施,致力在各公共屋推动减废回收。问题提及的厨余回收试验计划(试验计划)是其中一个计划。在该计划下,房委会自二○一二年十一月起和三个环保团体合作,分阶段在14条公共屋
试验厨余回收,至二○一四年七月底结束。我现就冯检基议员问题答覆如下。
试验计划涵盖14条公共屋,参与的住户合共约3 200户。试验计划推行期间厨余回收总量达640公吨。计划下的厨余回收模式主要分为「
内处理」和「
外处理」两个类别。其中13条屋
,包括丽阁
、天华
、天慈
、南山
、清河
、俊宏轩、丽安
、安荫
、新翠
、梨木树
、启田
、慈正
和天晴
采用「
外处理」模式,将回收的厨余运往新界一个中央厨余处理工场,转化为鱼粮。另外,蓝田
则采用「
内处理」模式,在
内空地利用微生物将回收的厨余转化作堆肥,供
内的社区园圃使用。
试验计划的实践令我们了解到,「内处理」模式一方面受制於各屋
的地理环境,另一方面其回收模式所涉及的人手及运作成本较高,处理厨余的回收量有限,亦因臭味滋扰和
生等问题,而难以觅得合适的地方作「
内处理」。因此,「
内处理」模式可能较难得到
内居民的广泛支持而持续地执行。相比之下,「
外处理」模式比较符合成本效益,并比较有可能在居民间广泛而持续地执行。
总括而言,试验计划令参与住户的环保和回收意识有所提升。因此,房委会会考虑在个别适合的屋推行「
外处理」厨余回收试验计划,推动减废回收。我们正与合适的厨余回收承办商商讨,计划详情有待敲定。
房委会关心的不只是厨余。就减少各类废物而言,房委会正加强推动源头减废,透过各项推广活动,例如「屋是我家 减废靠大家」的大型环保减废推广活动,加强源头分类工作,把废料循环再造,以减少公共屋
产生的都市固体废物。
完
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