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九题:少数族裔学生在学校得到的支援
********************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毛孟静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近日收到某学校的家长、学生及前教师的投诉,指该学校为免因收生不足而被政府根据统整学校政策要求停办(俗称「杀校」),不断录取少数族裔学生。然而,该学校未有为该等学生提供适当的学习支援,他们因而成为现行教育政策的牺牲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教育局有否收到有关少数族裔学生在学校得不到适当的学习支援的投诉;若有,教育局如何跟进该等投诉;若否,教育局会否主动了解少数族裔学生的学习情况,并考虑成立专责小组进行调查;

(二)教育局有否措施防止学校为免被杀校而录取数量超出其教学资源可以应付的少数族裔学生;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教育局会否定期检视录取较多少数族裔学生但学生总数却偏低的学校有否足够的教学资源,以确保少数族裔学生得到适当的学习支援,并融入校园生活;

(四)在二○一三至二○一四和二○一四至二○一五学年,每所录取10名或以上少数族裔学生的学校的名称(如不方便公开名称,请以代号显示)、学校所在地区,以及按少数族裔人士的种族及级别列出每所学校录取的少数族裔学生的人数及其占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的分项数字;及

(五)在二○一四至二○一五学年,录取少数族裔学生的学校数目,并按少数族裔学生的人数(10人以下、10至19人、20至29人及30人或以上)及其占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提供分项数字?

答覆:

主席:

  教育局必须澄清,我们并没有部分人士所说的「杀校」政策,资助中学即使只能开办一班中一,仍然能够申请发展方案继续营办。此外,所有合资格的儿童,不论种族,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教育局一直有为学校提供资源及支援,以协助非华语学生学习。就问题的五部分,本人答覆如下:

(一)至(三)政府致力鼓励及支持非华语学生尽早融入社会,包括帮助他们适应本地教育体系和学好中文。除提供资源及支援外,教育局亦会透过访校、与学校持份者联络等途径,了解非华语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以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支援。过去三年,教育局没有收到涉及非华语学生在学校得不到适当学习支援的投诉。

  教育局每年均会向学校收集「收生实况调查」,从而了解学校取录非华语学生的情况,并不断检视和优化支援非华语学生的措施,照顾他们的学习需要。我们注意到部分持份者希望限制校内非华语学生数目及/或非华语学生与本地学生比例,以期在校内提供浸沉中文的语言环境,帮助非华语学生学好中文。经详细讨论后,持份者(注一)一般认为不能忽视部分非华语学生及其家长就选择学校的忧虑和诉求,以及学校的关注。平衡不同持份者的意见后,教育局在二○一三/一四学年修订支援取录非华语学生学校的模式。简单来说,我们取消所谓的「指定学校」制度(注二),根据过往支援非华语学生的经验,为所有取录10名或以上非华语学生的学校提供额外拨款,协助学校发展非华语学生的校本支援安排,以增加非华语家长的学校选择。

  同时,在检视支援非华语学生学习中文的措施后,政府在二○一四年《施政报告》公布,由二○一四/一五学年开始,教育局为中小学提供「中国语文课程第二语言学习架构」(「学习架构」)(注三),从第二语言学习者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照顾非华语学生学习「中文作为第二语言」的需要,帮助他们衔接主流中文课堂,同时确保所有非华语学生与本地同侪享有同等学习中文的机会。政府亦由二○一四/一五学年开始,大幅增加学校的额外拨款至每年约2亿元,协助学校推行「学习架构」和建构共融校园。

  由二○一四/一五学年开始,取录10名或以上非华语学生的学校因应其非华语学生人数获提供每年80万至150万元不等的额外拨款。学校须按监管要求,在每学年提交支援非华语学生的具体计划,包括采用与「学习架构」紧扣的《中国语文校内评估工具》,以评估非华语学生的整体学习表现,从而为不同的非华语学生订定适切的学习目标,以及制定适合他们程度和学习进度的教学策略。学期结束时,学校亦须提交整体非华语学生的总结性中文学习评估结果、其他配套措施的推行情况、额外拨款的运用(包括细分项目)等。我们已在局内成立专责组别,落实和监察学校有否善用增加的额外拨款。至於整体支援非华语学生的评估与监察,我们已邀请专家制订评估措施成效的研究框架,审视支援服务的质素,不断完善有关安排。

(四)二○一三/一四及二○一四/一五学年,分别有151所及173所(暂定数目)学校取录10名或以上非华语学生,并获提供额外拨款以支援非华语学生。有关学校的非华语学生占校内总学生人数百分比在有关学年相若,由约1%至约98%不等。按地区划分取录10名或以上非华语学生的学校各级非华语学生的人数表列於附件一。至於每所学校的情况,我们一贯做法是不会公布个别学校的名称和情况(包括以代号显示),尤其是当额外拨款适用於所有符合要求的公营学校,以避免对学校造成不必要的标签效应,而我们自二○一三/一四学年起取消所谓的「指定学校」支援模式,正是为消除标签效应和误解。此外,由於「收生实况调查」所收集的学生种族代码多达17个,而载於附件一的非华语学生数字已涵盖所有并非以华语为家庭常用语言的学生,因此我们并未表列每个种族的有关学生人数。

(五)二○一四/一五学年,取录非华语学生暂定的学校数目(按非华语学生人数「10人以下」、「10至19人」、「20至29人」及「30人或以上」划分),以及暂定非华语学生占校内总学生人数百分比,载於附件二。

注一:持份者包括扶贫委员会属下的特别需要社群专责小组、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等。

注二:由二○○六/○七至二○一二/一三学年,教育局为取录一定数目的非华语学生、有照顾非华语学生经验、愿意与教育局合作发展校本支援措施,以及愿意与其他学校分享经验的学校,根据其取录非华语学生的数目,提供每年由30万至60万元的经常津贴,以及专业支援服务,让这些学校发展特设校本支援措施和中文教学材料,并透过我们成立的学校支援网络,与其他取录非华语学生的学校分享,从而惠及所有非华语学生。这些学校一般被称为「指定学校」。

注三:教育局在二○一四/一五学年前开展相关支援措施,包括按阶段提供实用的工具及步骤帮助学校运用「学习架构」,并提供第二语言学与教的参考资料,帮助教师掌握教授非华语学生学习中文的技巧。有关配套资源已上载教育局网页「中国语文课程第二语言学习架构专页」。同时,我们亦加强中文教师教授「中文作为第二语言」的师资培训,为学校提供多元模式的校本专业支援。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