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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自资专上院校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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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家洛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有不少自资专上院校向报读其课程的学生收取报名费,并在录取学生时向他们收取不予退还的留位费。另一方面,有自资专上院校向本人反映,他们开办的课程的学额需求变化相当快,以致学生数目非常波动,不利院校的长远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三个学年,各自资专上院校收取的报名费、留位费,以及其后放弃入读的学生所支付而不予退还的留位费的总额分别为何,并按学年及院校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过去两个学年,各自资专上院校的学额及实际收生人数,并按院校及课程种类(例如副学位、衔接学位及学位课程)列出分项数字;

(三)有没有就自资专上院校的课程的学额供求和运作情况,以及该等院校的未来发展进行检讨;若有,该等检讨的详情和结果是什么;若没有,当局会不会在短期内展开检讨;若会,工作计划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四)鉴於有评论指出未来数年的中学生人口将会逐年下降,各自资专上院校的收生情况甚至生存空间会受到直接影响,当局有没有制订针对性的措施,支援自资专上院校寻求新发展路向;若有,该等措施的详情是什么;若没有,原因是什么;及

(五)鉴於本年六月有报道指出,香港城市大学(城大)计划出售由该校成立、提供自资副学士课程的香港城市大学专上学院,当局有没有接获城大就有关事宜作出的通知;若有,详情是什么;当局会不会采取跟进行动;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当局有没有接获该学院的学生或教职员的求助?

答覆:

主席:

(一)及(二)香港专上院校在学术发展及行政管理上享有高度自主权。基本上,大学联合招生办法(联招)以外的专上院校可各自按其情况订立收生安排,包括是否收取课程报名费或留位费、费用水平和退款条件及程序等。然而,我们认为在收生安排方面,院校必须顾及学生的情况及需要,留位费应定於学生可负担的水平,而有关的安排亦应该合情、合理。

  我们理解院校有实际需要收取留位费,以便他们进行有关学额、教学人员、资源及配套措施等的规划及安排。此外,有些同学往往向多於一所非联招院校缴交留位费以换取多重保险,当中不少同学或会倾向保留多於一个学额,以致等待后补取录的同学未能适时获分配学额,而院校也会因此而大失预算。

  为加强对学生的支援,并协助院校有序和有效地处理申请及取录学生,自二○一二年开始,所有联招以外的专上院校采用一致的申请办法及收生安排,包括:

(1)缴交留位费限期一致定为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公布日后的四个工作天中午,让院校在限期前公布首轮取录名单及让学生可以在掌握较全面资讯的情况下,作出选择课程的决定。限期过后,剩余的学额便会适时分配给其他后补申请人;

(2)大部分院校同意把留位费或注册费定於5000元或以下;

(3)大部分联招以外的院校均容许考生在接受经联招报读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的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取录后,可以申请退还留位费;及

(4)有关安排的摘要,已上载经评审专上课程资料网(iPASS)(www.ipass.gov.hk),让师生、家长及公众一目了然。

  一般而言,报名费是用於支付院校处理申请所需的开支,而留位费则属於学费的一部分。现时的专上院校均为非牟利机构,因申请人自行放弃学位而不获退还的留位费通常会拨归院校统一处理,供运作和发展之用,如投放在提升院校设施及教学质素,以及成立奖学金等,最终也可回馈及惠及学生。

  根据开办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自资副学位及学士学位课程院校提供的资料,各院校过去三个学年收取的报名费和留位费资料详载於附件一。

  政府一直致力为青少年提供优质、多元及多阶进出的升学途径。在二○一四/一五学年,共开办约300个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此外,本地专上院校亦提供约400个涵盖不同学术及专业范畴的副学位课程。根据院校提供的资料,最近两个学年各院校提供的自资副学位、衔接学位及学士学位课程的预计学额和实际收生人数详载列於附件二。

(三)及(四)政府在监管自资专上院校的运作和发展方面,重点放在提高透明度、加强质素保证、促进良好管治和保障学生权益上。为进一步提高透明度,自资专上教育委员会於去年十二月在网上推出自资专上教育资讯平台(Concourse)(www.cspe.edu.hk),提供全面的自资界别资讯及统计资料,藉此提高透明度及问责性。同时,教育局亦於iPASS及Concourse公布每个学年各院校所办的自资副学位及学士学位课程的预计收生学额。

  虽然自资专上院校的规模、特色及理念各异,但良好管治及质素保证对自资界别的健康及持续运作和发展至为重要。为进一步推动自资界别加强院校的管治及质素保证,自资专上教育委员会早前委托外聘顾问进行研究,以期制订良好规范,促进自资界别进一步的发展。顾问研究报告在今年八月发表,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上载自资专上教育资讯平台,供市民阅览。委员会将进一步推展相关工作,促进良好管治,包括在今年第四季举办自资专上院校分享会,就报告的结论和建议进行交流;以及根据报告的建议,制订自资专上教育界别管治及质素保证的良好规范,并预计於明年上半年公布,以供自资院校自行决定是否采纳。

  另一方面,教育局亦一直与各院校保持联系,因应未来数年中学学生人数下降的情况,多次讨论关於整合副学位界别的策略和事项,并提醒院校以谨慎的态度开办新课程,包括考虑现时是否已有相类似的课程提供以及有关课程的需求等。

(五)教资会资助的八所院校其包括香港城市大学(城大)棋,是独立的法定组织,根据各自的条例成立,在学术发展及行政管理上拥有高度自主权。与此同时,每所院校应以学生和公众利益为依归,并为本身的决定负责。

  一般而言,教资会资助院校可自行决定成立自资部门以及其未来发展,无须由教育局审批。不过,院校应确保自资活动不会偏离院校本身的核心工作,在资源运用上与公帑资助课程完全分开,而对於涉及员工和学生的事宜,应有充分的谘询,良好沟通和合理的安排。

  城大早前曾向教育局表达有关城大专上学院未来发展的初步构思,但仍未作出任何决定。考虑到有关发展对员工和学生可能带来的影响,教育局曾向城大清楚表明,任何安排应顾及现有学生和员工的利益,并确保课程的质素和认可不会受到负面的影响。

  城大於今年六月底发出公布,表示校董会正探讨与一所合适并具资格的高等教育院校合作的可行性,以组成策略性的合作伙伴,为城大专上学院的校誉及其副学士学位课程增值,并为该学院的毕业生提供更多升读学士学位课程的机会,以及便利师生的海外交流。城大回应教育局的跟进查询时表示,城大专上学院的学生及职员已知悉该学院的未来发展不会对他们有不利影响。据城大指,城大作出了以下承诺∶

(1)学院现有学生就读的课程以及颁授的资历和有关学费维持不变;以及

(2)城大会要求未来的合作伙伴保证不变更学院职员的现有雇用条款。

  城大亦表示校董会的主席及副主席曾就学院的未来发展与关注组职及学生代表会面和交换意见;城大专上学院校长亦曾谘询各部门的员工,并解释校董会寻求合适伙伴的原因。本局会继续关注城大专上学院的未来发展。



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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