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区域法院平等机会(修订)规则》於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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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2014年区域法院平等机会(修订)规则》将於十一月一日生效,以简化区域法院的平等机会审裁程序。

  为了详细订明经简化的平等机会申索程序下的相关法院程序,司法机构已发出一份新的实务指示,即《实务指示SL8─平等机会案件审讯表》。司法机构亦已就《实务指示─调解》(实务指示31)作出相应的文本修订。新的实务指示及经修订的实务指示31亦将於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司法机构发言人表示:「此等修改旨在为平等机会法律程序的当事人提供更大弹性。有关的程序亦较易为一般人理解,故与讼各方会更容易遵从。我们希望这会有助加快审裁平等机会申索,从而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及讼费。」

  该等实务指示可在司法机构网站取览:
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ju/newpds.jsp。



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