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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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十月四日)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保安局局长:各位市民,各位传媒朋友。我想讲讲昨日在旺角发生的事件,昨日下午直到深夜,「占中」和「反占中」的支持者发生冲突,情况非常混乱,亦有一些市民在冲突中受伤。人群增加后,警方在短时间内立即调派增援,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可以在电视看到,大批警员筑成防线,尝试将两批人士隔开,并且用身体腾出通道,保护有需要和愿意,以及受伤的人士离开现场,过程中亦有警员受伤。

  后来事情的发展,大家亦可以在电视看到,聚集的人数越来越多,冲突的地点亦越来越多和分散。警方要迅速处理每一个冲突点是有实际的困难,而由於现场的道路严重被人群和帐幕堵塞,阻碍警方从港九新界各区作进一步的增援,警车不能到达现场,更有大部分的警务人员要乘坐港铁到现场,我希望大家明白,警方处理这些大规模的群众聚集和冲突,首要的工作是尽快将冲突的场面移除,对於昨日和今日凌晨在旺角发生冲突中的暴力行为,特区政府予以严厉的谴责。

  昨晚警方已拘捕十九人,当中包括涉嫌打架和殴打,警方会严正依法追究,面对昨日旺角的混乱场面,在场的警务人员已经尽全力、不偏不倚地执法,以及维持秩序,在这个背景下,我留意到有人指摘政府纵容黑社会,甚至与黑社会合作,这些指控,完全是捏造事实、非常过份的指控,亦非常不合理,对於竭尽己职的警务人员是极不公平。

  我重复,我留意到有人指摘政府纵容黑社会,甚至与黑社会合作这些指控,完全是捏造事实、非常过份的指控,亦非常不合理,对於竭尽职能的警务人员是极不公平。

  事实上,打黑工作一直都是警方首要的目标,昨日行动中,警方拘捕的人之中,有八人是有黑社会背景。

  我在这里再一次重申,虽然近日示威活动中出现多次堵路的情况和民众冲突的场面,但警方,正如大家在电视上看到,会继续保持以专业、不偏不倚、不偏袒任何一方的精神来处理职务,正如大家昨日看到,警方需要用人链来打开一条通道,让愿意离开的人士可以离开,当有冲突时,大家亦见到电视画面,在场的警务人员立即走上前重重分隔开人群,而且保护跌倒的人,将他们扶起及移离现场,亦有一位女警,用左右手保护两名人士,亲自带领他们离开现场,这些都充分表现出警方已尽大力量保护现场人士,而警方昨晚亦拘捕了相当的人士,我可以向大家说,特区政府是全力支持警方,以他们最专业的态度处理这些极困难,这样多人群聚集的场面。

记者:局长,想问一下,其实昨日在旺角发生的冲突,比起上一次用催泪弹在金钟政府总部,其实旺角的示威已经是暴力很多,为什么警方只是筑人链,之后有胡椒喷雾,会否考虑就是再有冲突时会用催泪弹呢?和警方昨日在电视画面上看到,有便衣警员怀疑涉嫌打人,你对这一点有什么回应呢?

保安局局长:关於催泪烟的问题,当时的环境,特别是地理环境,相信大家都知道(该处)是相当狭窄。而且聚集的人数是很多,「占中」和反「占中」的人士根本是站在一起,而中间的就是警员。假设当时施放催泪烟,情况是会危险的,所以当时是不适宜放催泪烟。

记者:警方说过乘搭地铁由金钟去旺角,但是他说用了一个小时时间,其实港铁的资料显示,金钟去旺角只需要十分钟。你可否解释一下为什么警员由金钟去旺角需要一个小时?是否有夸张失实的情况?

保安局局长:你说的是港铁行驶的时间,我们还需要徒步落,徒步上,要携带装备等等,这些时间是需要计算的,所以这个并无任何所谓失实的说法。

记者:因为现时混乱的情况在旺角仍然持续,你们将会用什么方法去阻止这些情况继续?尤其是局长你刚才提到,既然催泪烟不应该用,亦不适合用於这个地方,究竟警方会用什么方法去维持该处的秩序?昨天这混乱的情况持续了数小时,为何警方的人手好像没有办法去维持秩序?究竟警方是否有足够警员可以维持社会秩序?

保安局局长: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第一,不在现场的人士,他们不要,亦不应该前往现场集结。正如各位昨日看现场的情况,当警员开出一条通道,已劝喻希望离开的人、想离开的人离开。保护了他们离开后,情况是向好的方面发展。但在帐篷下有另一班示威人士,虽然经过警方多番的劝喻,他们仍拒绝离去,警方需要筑起重重的人链去保护他们。事情拖下去后,直至入夜,人群聚集的数量越来越多,所以亦出现了一些打架的场面。因此,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第一,不在现场的人士,他们不应该去现场,无论他们持什么意见,都不应该去;第二,在现场的所有集结人士,他们应该尽快离开现场,让现场的交通秩序得以恢复。

记者:意即责任在市民,而不在警方?

保安局局长:警方是维持法律,但警方的工作亦都需要广大市民去配合,我们经常说,警方是为市民服务,我们亦需要得到市民的支持。

记者:被拘捕的十九人中,有否调查他们背后是否有动员,或有组织性?因为很多人戴口罩,或有黑社会背景,甚至接受金钱,局方有没有这在方面调查?

保安局局长:刚才我已说过,被拘捕的十九人中,我们初步调查所得,有八人有黑社会背景。警方会就被拘捕人士,每一个个案,都会根据他们既定的程序,作出深入调查,有足够的证据,警方一定会依法处理。多谢。

记者:有人见到有警察送疑犯上的士,你如何回应?

保安局局长:我想讲讲,警方昨晚除了作出拘捕行动外,当有人想离开而又需要协助,或警方认为他们人身安全受到危险时,警方会协助将该人离开现场,直至一个安全的地点后再让他离去。所以警方保护有危险人士离开现场,是他们的责任,而对违法的人,警方是会采取拘捕行动,两者是不同的。谢谢。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10月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6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