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垃圾车资助计划」九月三十日截止申请(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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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九月二十一日)提醒私人垃圾车车主,「改装垃圾车资助计划」将於九月三十日截止接受申请,有意参加该计划的私人垃圾车车主,应在限期之前递交申请。

  环保署在今年一月十日推出「改装垃圾车资助计划」,以一次过资助形式,协助私人垃圾车车主为其垃圾车加装金属车斗尾盖及污水缸,以改善垃圾车由於没有相关装置而造成徖生及气味问题。

  环保署发言人说,业界对该资助计划反应非常理想,截至九月十七日,署方已收到302份申请,相当於现时九成私人垃圾车,其中190辆垃圾车已完成改装工程。

  他续说,环保署知悉部分垃圾车的车主有意参加环保署的「淘汰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辆」计划,以申领特惠资助金去更换新垃圾车,而不申请参加「改装垃圾车资助计划」。

  环保署已提醒业界,署方计划指定二○一五年四月一日为《2013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修订规例)的生效日期。修订规例生效后,将来驶进堆填区及废物转运站的垃圾车必须配置构造合适及性能良好的金属车斗尾盖及污水收集缸,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港币十万元。

  有关资助计划详情及申请表已上载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rcv_subsidy (只提供中文版)。

  如对资助计划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环保署电话2872 1847。



2014年9月2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