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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计划」首年特别安排下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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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缒利署(社署)发言人今日(八月三十一日)提醒长者,广东计划实施首年的一次性特别安排即将於下月底(九月三十日)结束。符合资格的长者请尽快申请。

  发言人指出,在广东计划推出首年(即二○一三年十月一日至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设有一次性特别安排,让已移居广东并符合所有其他申请资格,但未能符合紧接申请前连续居港一年规定的长者,无须先回港居住亦能受惠於此计划。这些申请人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已连续在广东居住最少一年(申请人在该年内如离开广东不超过56天,亦视为符合连续居住广东一年的规定),并提交其广东住址及相关证明文件(如租单、电费单等)以办理申请手续。

  特别安排在九月三十日结束后,申请人须符合包括紧接申请前连续居港一年规定的资格,方可获发津贴。

  发言人表示,设立广东计划的目的是为65岁或以上符合申请资格,并选择移居广东的香港长者发放高龄津贴。津贴金额现时为每月港币1,180元。截至八月中已有超过17 000位长者获发津贴。

  长者如欲申请广东计划,可填妥「广东计划申请表」,连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副本及近照两张交回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地址:香港上水龙琛路39号上水广场21楼2110-2111室)提出申请。

  此外,社署已委任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为广东计划的代理机构,协助一些基於健康理由未能回港办理申请手续的申请人完成申请,以及处理有关广东计划的查询。

  发言人补充:「如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长者须留意邮递所需时间,以确保邮件可於九月三十日或之前送抵本署。」

  如有查询,请致电广东计划热线3105  3266。有关广东计划的申请资格及常见问题,可浏览社署广东计划网页(www.swd.gov.hk/gds)。



2014年8月3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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