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选捐血者预防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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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医院管理局发出∶
香港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中心)发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七日)宣布,由即日起任何曾居住或到访受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疫情影响国家(包括几内亚、塞拉利昂、利比里亚及尼日利亚)的人士,须由离开上述国家当日起计算至少相隔二十八天,中心才会接受其捐血。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的潜伏期为二至二十一天。中心会密切留意世界生组织就有关疫情发放的最新资讯,以便修订筛选捐血政策。
中心发言人指出,今次的筛选决定是医院管理局血液及血制品安全专家小组提出的一项预防措施,经输血服务管治委员会同意后实施。事实上,为预防疟疾疾病,中心已暂缓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到访几内亚、塞拉利昂、利比里亚及尼日利亚的人士捐血。
「中心所采取的捐血筛选措施,包括查询捐血人士过去十二个月的旅游历史,如在过去十二个月曾到访受疟疾影响的高风险地区,或在过去二十八日曾往西尼河病毒较流行的北美地区,便会暂缓有关人士捐血。」发言人强调,有关暂缓措施主要是确保血液安全,惟不会影响血液供应。
完
2014年8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