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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八月十九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大家早晨。我和香港市民都很希望能够在二○一七年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和人大的有关决定,落实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根据《基本法》附件一的规定,我们二○一七年要从选举委员会的选举方式,改变到一人一票的选举方式是需要立法会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员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和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根据《基本法》这个流程和要求,很快二○一七年普选的问题就会进入一个关键的时刻,因为大家知道人大常委开会,不久之后会就我提交的报告会有个决定,有了这个决定之后,我很希望香港社会各界能够与我和中央一齐,能够达成一个共识,落实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因为有了普选行政长官之后,超过五百万香港合资格的选民,可以在香港历史上,第一次用自己手上的一票来决定谁是香港的行政长官,领导香港社会,香港经济能够好好向前发展。
这个普选的方式,我相信大家都可以同意,肯定是比过去这么多届由一个几百人、千几人的选举委员会选出行政长官,是一个很大、跨越一个很大的进步。
因此过去一段时间,我和特区政府都不断努力,希望在香港凝聚共识,亦希望在香港和中央之间凝聚共识,这个包括在香港组织、安排立法会议员,包括泛民的议员,与中央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张晓明主任见面,亦包括后日在深圳跟负责政改工作的中央三位主任见面,除了立法会议员之外,还有社会各界、其他界别的人士,这个工作会继续做好。
记者:梁生,可不可以说说,你怎样看「八一七」游行有些团体派钱吸引一些民游行,有些传媒亦揭发了。你怎样看这个做法?你觉得有没有问题?另外,你觉得最近有一个说法是要过半数提委会提名,有些人觉得这是不合理的限制,你自己个人觉得这个是不是合理的安排?
行政长官:有关游行的事实问题,包括人数问题等等,无论是上星期日的那场游行,或者其他的游行,社会上无论对人数或者做法、组织方式有不同的意见,都应该由该主办团体,由他们来回应。至於过半数这个问题,我亦注意到社会上有法律意见认为,由於《基本法》的写法是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产生的,这个「会」字说明了是一个集体的决定。我亦留意到有这一方面的专业意见。谢谢。
记者:想问问「保普选反占中」大联盟那个游行,你觉得对於政改来说起了些什么正面积极的作用?还是觉得在撕裂社会?还有刚才亦有说过,传媒都觉得组织方面可能见到有派钱的情况,你认为是否已经削弱了公信力呢?
行政长官:每一次的游行和其他的社会活动,在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事或者是社会上有不同的看法,都应该由组织者他们去说明和解释。至於有不同诉求的人士出来游行或者用其他方式表达意见,大家都知道香港是一个多元社会,社会上确实客观存在有不同的问题,只要大家用一个和平理性、守秩序、守法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这个在社会上我们是容许的,这个也是香港社会的一个特色。但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最重要是守法,我们不能够以破坏香港法律的方式、破坏社会稳定和破坏社会秩序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这个相信大家都能够同意,是我们社会长期以来坚守的一条底线。多谢大家。
完
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0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