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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拟於十月四及十一日在香港举行,有意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由明日(八月一日)起报名参加。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七月三十一日)说,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必须具备有效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有意在短期内投考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考虑参加是次考试,以便在下一次综合招聘考试前,当有关职位作招聘时,符合应征资格。
此外,有意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须参加基本法测试。应征者在基本法测试的表现会占其整体表现的一个适当比重。
持有大学学位,或符合申请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将於二○一四至一五学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可申请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人可选择在是次考试应考任何一张或多张综合招聘考试试卷及/或基本法测试试卷。
有意参加考试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或填写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书(CSB31(7/2014))报考。该申请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下载,或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申请人必须於八月十四日下午五时前(香港时间)递交申请书。
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区升学或居住的考生,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亦会於二○一四年十二月六日在其他七个城市举行,包括北京、伦敦、三藩市、纽约、多伦多、哥华及悉尼。於香港以外地区举行的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申请期由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起至二十九日止。现申请在香港应考的人士将不获准再申请在香港以外地区应考。
有关是次於香港举行的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更多详情,将於明日起上载於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如有查询,可致电2537 6429或电邮至 csbcseu@csb.gov.hk与公务员考试组联络。
完
2014年7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