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一题:政府发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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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上月十五日有多个媒体报道,根据可靠消息,有六个团体参与上月十三日冲击立法会的行动。上月十九日有电视台报道,政府就占领中环行动(占中)委托外间机构进行民意调查,其结果显示不支持占中、以及认为占中会引发暴力事件的市民人数均有增加。上月二十三及二十四日有传媒报道,政府针对可能发生占中,正作出各项部署(包括将赤柱马坑监狱腾空,作为羁留及临时收押被捕人士的用途)。另一方面,有公众人士向本人投诉,政府近来不时透过不具名的消息人士,向传媒发布资讯(例如调查结果)。他们指出,这种发布方式令人难以分辨和核实资讯的真伪,既有操控传媒之嫌,亦对当中被点名提及或批评的组织和团体不公平,对他们造成舆论压力和打压的效果。此外,其他传媒和公众亦无法跟进有关报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报道的有关资讯是否由政府向有关传媒发放;若否,为何政府没有作出任何否认或澄清;若是,(i)向有关的传媒发放资讯的政府消息人士的身份和所属政府部门或决策局,以及他们公布的相关资讯的事实根据为何;(ii)政府就占中委托外间机构进行的民意调查的详情,包括要求进行调查的政府部门或决策局为何;以及(iii)政府选择性地和以不具名方式向传媒发布有关的资讯的目的为何;及

(二)在什么情况下会以不具名方式向传媒发布资讯;当局有否就这种发布资讯方式订立规范和指引;有否分析和评估这种发布资讯方式造成的效果,包括政府被指操控传媒、对被点名的个人或组织不公平等?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施政以民为本,希望让市民大众知悉、理解、支持和监督各项政策措施,因而务求通过各种渠道,把政府信息传递给市民大众,并同时澄清对政府政策、措施、工作和服务的误解。

  传媒是政府与市民之间的重要桥梁,政府很多的资讯和信息,都要透过传媒传递给市民,因此政府一向与传媒紧密联系。

  政府各政策局和行政部门一直采取积极、正面的态度,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每当有重大政策或措施出台,或社会发生公众关心的大事时,都会及时发布官方资讯。政府经常举行记者会,官员亦常常在公开场合回答记者的提问,也不时出席电台和电视台的访问节目,讲解政府政策。政府亦每日发放大量新闻稿,让公众了解施政的各方面。

  总的来说,政府透过传媒发布资讯的途径包括:

(一)记者会/会见传媒;
(二)简报会/背景简介会;
(三)新闻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四)网志/报章撰文/致函编辑;
(五)电台叩应节目/清谈节目/电视台节目;
(六)传媒访问/参观活动;
(七)政府宣传短片/声带;及
(八)回覆传媒查询。

  新闻从业人员也都知道,采访报道包括多种方式,有指名道姓的直接引述,也可来自不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一般而言,引用「消息人士」发放的资讯时有所见,以不具名方式报道是新闻业惯常的做法。

  此外,政府经常就不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议题以及社会所关注的施政及民生等课题,委托学术研究机构和私营调研机构进行民意调查,以了解民意,掌握民情。



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