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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社会福利服务合约竞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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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政府在一九九九年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在社会福利服务引入竞争性服务投标制度,并以服务的价格和质素为竞争原则。其后自二○○一年起,社会福利署(社署)以招标方式批出为长者而设的「合约院舍」和「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的有限期合约。本人得悉,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计划短期内将重新招标,而在某些服务机构竞投合约失败后,该等服务的部分使用者在适应由新服务机构及其员工提供的服务时遇到困难。此外,有服务机构为减低成本以增加中标机会,停止聘用薪酬较高的资深员工,导致服务质素下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十个财政年度,每年经招标后批予新服务机构的合约院舍和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合约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有否考虑在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的招标文件加入条文,规定中标机构给予有关员工的薪酬,须跟随每年公务员薪酬调整的幅度调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社署以竞投方式批出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的有限期合约,会令前线员工士气低落和加剧人才流失,当局会否考虑将该项服务纳入整笔拨款津助制度;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张国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自二○○一年起,社会福利署(社署)以合约竞投模式遴选合约院舍的服务经营者,共批出24间「合约院舍」的服务合约。在过去十年,曾有两间「合约院舍」转换经营者。至于「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方面,该服务自二○○五年起常规化,同样以合约竞投模式拣选服务经营者以批出服务合约。因社署与服务经营者通过延续合约的安排以继续提供有关服务,所以至今未有转换经营者。

(二)及(三)香港人口老龄化,长者人口增长快速,对家居照顾服务的需求非常殷切,因此服务名额及服务队的数目都不断增多。以合约竞投模式批出服务合约是为了让服务提供者提供更具弹性的服务以提高服务质素,并容许更多机构在符合服务质素规格要求下有机会参与提供有关服务。

  政府在「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的合约中,清楚列明于整个合约时段内的合约服务费,让机构在竞投合约前清楚考虑及计算合约期内的收入与支出以拟定其标书内容,从而达到可持续地提供优质服务的目标。另外,合约内有订明条款,以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作为每年合约服务费的调整基准,以便经营者于服务提供时段内能应付因通胀而引致的开支。服务经营者可按个别机构的情况,灵活调配资源,聘请合适的员工,提供符合合约要求的服务。为免限制经营者调配资源的灵活性,社署在服务合约内并没有加入有关员工薪酬标准的条文。

  在二○一四年六月九日举行的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我们听取了事务委员会和社会福利界代表就「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的资助模式的意见。业界表示希望能将现时资助服务从合约竞投,转变至在整笔拨款下每年获得津助的模式。这是一个根本的转变。我们需要时间小心探讨和研究。

  现有的24份服务合约将于二○一五年二月底届满,当中涉及合共5 579个服务名额。此外,为进一步支援体弱长者居家安老,我们已争取新资源,由二○一五年三月起增加1 500个新服务名额。目前,我们有急切需要在二○一五年二月前尽早决定这合共7 079个服务名额的服务经营者。

  就1 500个新增服务名额方面,社会福利界已同意可以合约模式竞投。至于现有的5 579个服务名额,福利事务委员会和业界希望政府能考虑用行政方式,把现时的24份服务合约以延续方式来处理,让现有的服务经营者继续为长者服务。我们正就此建议积极在政府内部作出探讨。



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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