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八题:专营巴士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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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马逢国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回覆:

问题:

  就各专营巴士公司的巴士服务水平,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调查各间专营巴士公司在二○一三年的巴士脱班情况;若有调查,总体的脱班比率为何,并按巴士公司和巴士出发地点所属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政府在二○一三年收到多少宗关於专营巴士服务的投诉,以及当中有多少宗涉及巴士脱班;及

(三)鉴於政府在本年一月回应香港申诉专员公署就「对专营巴士行车班次的监察机制」所作主动调查报告时,曾承诺检讨巴士脱班定义和现行的惩罚机制,有关工作的进展及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

  专营巴士服务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政府一向非常重专营巴士服务的稳定性。运输署一直透过不同渠道(如营运报表、定期调查、乘客的投诉或建议等)密切监察专营巴士的服务水平。署方及专营巴士公司亦会不时检讨现行措施,以期进一步提升专营巴士服务质素。

  专营巴士服务脱班,主要原因涉及车长不足、巴士须进行维修而导致数量不足、车辆机械故障,以及路上挤塞或交通意外等。运输署一直密切监察及跟进班次失准及脱班情况。在署方敦促及专营巴士公司采取积极改善措施后,脱班情况自二○一二年年中起已有明显改善。署方会继续致力协助及监督专营巴士公司改善服务。

  就马逢国议员的问题的三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全港专营巴士服务在二○一三年的平均脱班率约为2.6%,而各专营巴士公司在该年的整体平均脱班率则如下表所示,由0.1%至2.8%不等。脱班率是实际行走班次与编定班次的相差的比率。

专营巴士公司(注一)  整体平均脱班率
---------   -------
   九巴          2.8%
   新巴          2.6%
 城巴(专营权一)      2.0%
   龙运          1.4%
 城巴(专营权二)      1.0%
   新屿巴         0.1%
---------   -------
   全港整体        2.6%

  二○一三年以巴士服务出发点所属的区议会作统计的分区数字见附件。巴士线两端均设终站(循环线除外),脱班率数据会同时反映在涉及的两区区议会的分类数目。再者,有部分的脱班是由巴士公司不能控制的情况而引致,包括例如交通挤塞。

(二)在二○一三年,运输署从交通谘询委员会辖下的交通投诉组及1823电话中心共接获16 759宗关於专营巴士服务的意见(注二)(即每百万名专营巴士乘客约有12宗),当中共有7 524宗涉及班次不稳(注三) (即每百万名专营巴士乘客约有五宗),它们占全部接获意见约四成。

(三)申诉专员於今年一月公布的主动调查报告中指出,运输署现时监察专营巴士行车班次的机制有改善空间,当中的改善建议包括检讨专营巴士脱班的定义和现行的惩罚机制。署方正就上述建议作出跟进。就脱班的定义而言,现时以全日计算的脱班率是可靠的数据,而因应申诉专员的建议,运输署正与专营巴士公司商讨如何更清晰表达脱班的情况(例如是否可进一步按不同时段计算脱班率),以方便市民理解专营巴士服务的表现。

  至於惩罚机制方面,政府一直设有一套严谨而公平的法定及行政机制,密切监察专营巴士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况。就法定安排而言,如专营巴士公司未能按法定及专营权要求,提供适当而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务,行政会议可根据法例向专营巴士公司施以罚款,或撤销其经营某路线的权利或撤销全部专营权。至於行政安排方面,如专营巴士公司未能依照运输署的规定提供服务,署方一般会以书面方式向巴士公司作出跟进。若巴士公司未能提出合理解释或作出改善,署方会再以书面方式向巴士公司作出提示,要求巴士公司维持达致令人满意及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务,并在指定的时间内落实改善措施。运输署亦会视乎个案的持续性和严重程度,就个别或整体路线的脱班情况向巴士公司发出警告信,再要求巴士公司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作出改善。各专营巴士公司向来十分重视和认真处理由运输署发出的提示函件和警告信,并会积极按指示作出改善。

  在决定现行惩罚安排是否须作出改变时,我们须顾及巴士是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共用路面。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巴士服务受外在因素(如交通挤塞、路面突发事故等)影响。要准确分析延误或脱班是否源於巴士公司应负责的范围,又或巴士公司应负的责任比重,从而施行罚则,执行上会有一定的困难。我们在研究改变现行的惩罚安排是否可行可取时,会参考其他地方的经验。研究预计可於今年下半年内完成,我们随后会向立法会汇报。

注一:
九巴: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
新巴: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
城巴(专营权一):城巴有限公司(香港岛及过海巴士网络专营权)
城巴(专营权二):城巴有限公司(机场及北大屿山网络专营权)
龙运:龙运巴士有限公司
新屿巴:新大屿山巴士(一九七三)有限公司

注二:意见包括投诉及建议,同一市民或会同时通过不同渠道提出意见,个案数字因此或会重复计算。

注三:班次失准及脱班的意见一并归类为「班次不稳」。



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