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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教育局局长吴克俭今日(五月四日)出席「关注私隐运动2014」开展仪式暨保障私隐学生大使计划颁奖典礼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教育局局长:关於幼稚园专用地的建议,其实现在我们已经有类似的安排,在公共屋或私人屋苑内,我们会就需要预留一些幼稚园设施。至於公屋内的一些设施,我们有多些要求,这些要求是希望有关校舍要参与校舍分配计划,公平分配,例如是非牟利团体或慈善团体进行一些竞投等,以这种形式进行,这是现在的处理。
第二部分的关注,我的理解是关於是否可以在楼上提供幼稚园的地方,事实上,在教育条例对校舍的高度有既定的限制,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四米,包括幼稚园,这是第一部分的要求。第二部分的要求是,在学前机构办学手册内写得很清楚,针对学前机构的位置,原则上希望设於地面,或者毗连平台的一楼。这方面最主要的考虑是儿童的一些方便,有关的考虑和建议,当然亦有弹性处理,但需要向教育局申请,这是第二部分是否一定要在地下或楼上(办学)。当然其他建议我们都很欢迎,这亦是十五年免费教育委员会现正考虑、讨论中,我们相信委员会本身都在这方面征求多方面意见和研究,这是有关幼稚园专用地的部分。
其次,大家亦有兴趣想了解多些有关直资学校聘请普通话老师这事,其实直资学校在聘用老师的问题上,校方可提供多些,解释安排的背景。不过以教育局一贯的政策,我们鼓励学校优先聘用已经接受本地师资培训的人士去任教,这是大前提。任何人士想在本地学校任教,一定要符合准用或检定教师的注册要求,不过有一点我想值得再提的是,就是我们不要排除以普通话为母语,但在内地或台湾升学的香港人回香港执教,都有这种情况以普通话作为母语去教学,只要他们(符合)我们既定的专业要求便可以。
记者:会否担心在日后成为趋势?如必定要聘用以普通话作为母语的老师任教,香港人必然比较少,会否担心给予社会一种印象,这是普教中政策的副作用?
教育局局长:刚才我已强调,教育局现行政策的要求,是要符合本地的注册要求,具本地师训的资历要求便可以任教,亦不排除有些香港人本身以普通话为母语的大前提。最后再强调,直资学校当然有自行(聘用)教员安排的自由度,但该部分属於学校本身的政策,我交回学校自己去处理。
记者:教育局是否留意到要求幼稚园在平台或地铺开办,租金越来越上升,令办学团体很难在这些地方开办幼稚园。其实要检讨(学前机构办学)手册是否有难度?还是可以放宽到二楼以上亦可以开办幼稚园?
教育局局长:幼稚园教学是相当多元化,亦有很多私营、独立运作的幼稚园。不过如果用另一个角度看,七至八成的幼稚园都参与了学券计划,他们的租金、或是全日制、长全日制(幼稚园)的租金是受到保障,校园的校址是受到保障,而有部分(幼稚园)是参与了根据租金发还的机制。所以余下的私营、私立(幼稚园)这部分,很多时候是按自己的需要去处理。
记者:德怡幼稚园现在有否最新的进展或跟进工作?
教育局局长:大家都看到,我们承诺在四月底、五月初将附近幼稚园的有关空缺,根据(当区)各幼稚园的承诺和意愿,放在网上,我们已经进行资料上网的过程。所以我相信有关家长都知道,亦有被通知,希望他们能就需要去做。未来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在新学期开始前,幼稚园亦开始考虑新学期开班的情况,我们希望他们能早点决定,他们愿意的话,我们能早点将资料放上网,令有需要的家长能即时得到这方面的资料,这是最新的情况。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4年5月4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8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