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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五月二日)宣布修订屯门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
修订主要包括把14块用地改划作住宅用途。位於良景东北面的第29区、山景东北面的第2区,以及位於第54区麒麟围以西和兴富街的四块屯门北用地,主要由「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分别改划为「住宅(甲类)21」地带、「住宅(甲类)23」地带、「住宅(甲类)24」地带和「住宅(甲类)25」地带,以便发展公共房屋。位於第16区海荣路与海皇路交界处和第39区青山公路-青山湾段的两块屯门中心用地,主要由「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22」地带。
八块屯门东用地中,位於第20区青山公路-青山湾段以东的一块用地由「住宅(乙类)8」地带改划为「住宅(乙类)2」地带;位於第48区青山公路-青山湾段用地的西部和东部由「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改划为「住宅(乙类)14」地带和「住宅(乙类)15」地带;位於屯门公路东面及第56区扫管笏路以西的两块用地,主要由「住宅(乙类)」地带和「绿化地带」分别改划为「住宅(乙类)17」地带和「住宅(乙类)2」地带;以及位於第56区扫管笏路的两块用地,主要由「住宅(乙类)」地带和「休憩用地」分别改划为「住宅(乙类)18」地带和「住宅(乙类)2」地带。
有关房屋发展分别已订明其建筑物高度和地积比率/总楼面面积限制。位於管翠路的「住宅(乙类)2」地带、「住宅(乙类)17」地带、「住宅(乙类)18」地带和「住宅(甲类)21」地带,以及位於海荣路与海皇路交界处的「住宅(甲类)22」地带亦分别划设有非建筑用地。
城规会又修订屯门分区计划大纲图,以反映获核准的改划申请及已完成的发展;以及把已计划的第46区灵灰安置所和火葬场用地改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此外,图则《注释》亦作出修订,以主要反映「住宅(甲类)」地带和「住宅(乙类)」地带的相关修订,以及增设「康乐」地带。
载有修订项目的屯门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TM/32,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屯门及元朗西规划处、屯门民政事务处及屯门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市民可於七月二日或之前,就有关修订向城规会秘书处作出书面申述,有关申述将供公众查阅。
屯门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草图。
完
2014年5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