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空气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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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公布的空气质素健康指数,反映由空气污染引发的短期健康风险(例如呼吸系统及心血管疾病患者因空气污染而入院)。本年一月份有二十一日的空气质素健康指数录得8级或以上(即健康风险达到「甚高」至「严重」的级别),显示香港目前的空气污染问题严重。关於空气污染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参考《在酷热天气下工作的工地安全指引》,制订空气质素健康指数达8级或以上时的户外工作指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二)鉴於环保署正联同航运业界及内地的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规定远洋轮船在停泊大珠江三角洲(珠三角)港口期间转用更清洁燃油,以及长远而言在珠三角海域设?排放控制区是否可行,该项研究的进展为何?

答覆∶

主席∶

(一)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於去年十二月三十日推出空气质素健康指数,向市民提供因空气污染而引发的短期健康风险资讯,同时,我们亦在各个健康风险级别下为不同类别人士建议相应预防措施,当中包括长者、儿童和患有心脏病或呼吸系统疾病的人士和户外工作雇员。此外,劳工处为配合新推出的空气质素健康指数,已於去年九月发出经修订的《空气污染处於高水平时进行户外工作之风险评估核对表》,以协助雇主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及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包括当空气污染处於高水平时减少雇员户外工作时的体力劳动,或缩短雇员在空气污染环境中工作的时间。

(二)环境保护署自二○一三年初,已向广东省政府和深圳市政府介绍香港减少船舶排放的措施,并探讨透过区域合作以减少船舶排放的可行性。由於在珠三角水域设立排放控制区必须得到中央人民政府准许,并依照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完成相关评估及研究才可落实,当中涉及的工作繁复和需时,因此,我们和粤、深两地政府都认为它属於较长远的合作目标。在未设立排放控制区前,我们正积极研究在珠三角港口强制远洋船泊岸期间转用较清洁燃料的可行性。当有具体进展时,我们会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



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