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度委任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覆核审裁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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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已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再度委任三名成员出任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覆核审裁处成员,任期三年,由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三名续任成员如下:
冯英伟
林洁珍教授
石永泰
审裁处是为覆核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保险业监理处和香港海关根据这条例而作出的决定,包括这些监管机构就它们所规管的金融机构施加监管罚则的决定,以及海关关长就有关金钱服务经营者发牌事宜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上述任命於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刊宪。
完
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