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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三月十八日)公布二○一三年第四季在香港发行的支付卡的统计资料。
支付卡统计资料(见附件)是根据八家支付卡计划营运机构(注1)的信用卡及/或扣帐卡计划所发行的信用卡及扣帐卡的季度资料编制而成。金管局在二○一○年六月开始按照国际惯例,公布支付卡的季度统计资料,以提高香港支付卡业务的透明度。
根据季度统计资料,於二○一三年第四季末,在市面流通的信用卡总数(注2)为1 810万张,按季上升0.8%,按年上升3.9%。信用卡交易量及金额(包括零售销售及现金贷款)(注3)容易受季节因素及整体经济环境影响,走势较为波动。在二○一三年第四季,信用卡总交易量为12 280万宗,较上一季增加3.1%,较二○一二年同期则增加6.0%。二○一三年第四季的信用卡交易总额为1,421亿港元,较上一季增加14.4%,与二○一二年同期比较增加9.4%。
扣帐卡方面,由於同一张扣帐卡可包含多於一个扣帐卡品牌(注4),因此难以计算在市面流通的扣帐卡总数。正如信用卡交易的情形一样,涉及零售销售及支付帐单的扣帐卡交易量及金额(注5)亦会受季节因素影响。在二○一三年第四季,涉及零售销售及支付帐单的扣帐卡总交易量按季增加8.0%至2,970万宗,总额则按季增加14.2%至614亿港元。与二○一二年同期比较,二○一三年第四季的扣帐卡总交易量增加2.7%,总额增加6.9%。
附注:
1. 支付卡统计资料是根据认可机构及非认可机构在八家支付卡计划营运机构(卡营运机构)的信用卡及/或扣帐卡计划下、在香港发行的信用卡及扣帐卡的资料编制而成。该八家卡营运机构为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联)、大来信用证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易办事(香港)有限公司(易办事)、JCB International Co. Ltd.、银联通宝有限公司(银联通宝)、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及Visa Hong Kong Limited。
支付卡统计资料是根据卡营运机构拟订并得到金管局认可的《支付卡计划营运机构实务守则》收集的。有关该守则的详细内容,见www.hkma.gov.hk/chi/key-information/press-releases/2006/20061214-3.shtml。
2. 在香港发行的信用卡每张仅包含一个信用卡品牌。在市面流通的信用卡总数是指根据卡营运机构(不包括易办事及银联通宝,因这两家机构没有营运信用卡计划)的信用卡计划,在香港发行的信用卡(即具备信贷功能的卡)总数。部分信用卡亦具备扣帐卡功能,即有关信用卡可透过直接从持卡人银行帐户中扣帐的方式购物/付款或从自动柜员机提款。
3. 信用卡交易的总宗数及总额,是指经由根据卡营运机构(不包括易办事及银联通宝)的信用卡计划在香港发行的信用卡的帐户进行的交易的总宗数及总额。
4. 扣帐卡可包含多於一个扣帐卡品牌。举例而言,根据中国银联/万事达卡/Visa扣帐卡计划发行的扣帐卡,可能同时包含易办事及银联通宝的功能。鉴於从不同的卡营运机构收集有关扣帐卡数目的统计资料可能会出现重复的情况,因此无法计算准确的整体数字。
5. 扣帐卡交易的总宗数及总额,指透过自持卡人银行帐户扣帐的方式进行的交易的总宗数及总额。在八家卡营运机构中,部分没有营运扣帐卡计划。
合并计算信用卡零售销售数字与扣帐卡零售销售与支付帐单数字时要格外审慎,因为将两者合并可能会出现重复计算的情况。举例说,持卡人可能会以信用卡购物,然后以扣帐方式缴付信用卡帐单。在这个情况下,这项交易会同时计入信用卡及扣帐卡的零售销售数字内。
完
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