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社署提醒长者须尽快寄回「长者生活津贴」邮递覆检表格
*************************

  社会缒利署(社署)发言人今日(三月九日)提醒受惠於长者生活津贴第一阶段「自动转换」安排的长者,须於蓝色通知书发出日期起计的一个月内填妥「邮递覆检表格」,并把已签署的表格寄回社署,以便社署更新其个案的资料及核实他们继续领取长者生活津贴的资格。至今,社署共收回约十七万份「邮递覆检表格」。

  社署於二月十七日向约27万名经「自动转换」安排领取长者生活津贴的长者寄出蓝色通知书,并夹附「邮递覆检表格」,通知他们进行邮递覆检的详情。长者须於通知书发出日期计起的一个月内(即三月十六日或之前),透过填妥的「邮递覆检表格」提供他们及/或配偶(如适用)的入息及资产的申报,并把表格寄回「东九龙邮政局邮政信箱2200号社会福利署」。

  发言人说:「受惠於长者生活津贴第一阶段『自动转换』安排的长者,若仍未提供他们的入息及资产的申报,应尽快填妥及签署该『邮递覆检表格』,并寄回社署,否则社署无法核实他们继续领取津贴的资格。若受惠人因特殊原因,如离境以致未能在限期前递交『邮递覆检表格』,应尽快将已收到的表格填妥及签署并交回社署;如受惠人搬迁未有及时更新地址,请联络社署更新资料,以便社署再将『邮递覆检表格』寄予受惠人。」

  他补充:「社署会根据受惠人填报的入息及资产资料,核实他们继续领取长者生活津贴的资格。仍符合入息及资产规定的长者会继续获发放现时每月2,285元的长者生活津贴。如长者的入息及/或资产超过限额,他们将只能领取长者生活津贴至24个月宽限期完结日(即二○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社署会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停止向他们发放长者生活津贴,并另函通知。如有关长者已年满70岁,社署会为他们安排领取无须申报经济状况、现时金额为每月1,180元的高龄津贴。日后如有关长者及其配偶(如适用)的入息及资产均符合长者生活津贴的限额,可重新申请该项津贴。」

  社署已加强长者生活津贴热线3595 0130的服务至15条线,於办公时间内处理市民的查询。自二月十七日至三月七日,该热线已接获一万七千多个查询。此外,市民亦可随时致电24小时热线3142 2202查询。有关长者生活津贴的资讯,可参考社署网页:www.swd.gov.hk/oala。网页亦备有关於邮递覆检的详情及常见问题供市民参阅。

  发言人表示,设立长者生活津贴的目的是为了补助本港65岁或以上有经济需要的长者的生活开支。申请人须符合入息及资产规定,方合资格领取津贴。

  社署在去年四月实施长者生活津贴时,以一套特别设计的简化程序,让合资格的长者尽早领取有关津贴。当中,在第一阶段「自动转换」安排下,合资格的长者不用申报个人及/或配偶(如适用)的入息及资产,便经「自动转换」安排领取长者生活津贴。社署於去年二月发给这些长者的通知书中已注明,他们须於二○一四年接受邮递覆检,提供其及/或其配偶(如适用)的入息及资产的申报,以便社署更新其个案的资料及核实他们继续领取长者生活津贴的资格。



2014年3月9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