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北京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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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三月七日)在北京会见传媒总结访京行程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大家好。今次我到北京列席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的开幕式,听取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宣读政府工作报告。李总理在他首份工作报告中强调,中央政府的首要任务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香港作为国家的国际金融贸易中心,我认为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凭我们各项优势,与各兄弟省市共同发展和谋划,既为香港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亦为国家继续改革开放作出贡献。

  我亦拜会了两个直辖市的领导人,即上海和重庆,探讨香港与这两个内地重点城市在经贸和金融方面的合作机会,共同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和商机。

  此外,我亦与中央部委和金融机构领导会面,包括国资委、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港澳办,就香港与国有企业合作交换意见,包括鼓励它们利用香港的优势发展国际业务,增加在香港投资,探讨两地在科研的交流和合作机会,以及就引进港产片的问题进行讨论。这些会面的重点是探讨如何进一步争取中央支持香港,提振香港的经济发展。

  跟我讲讲「个人游」的问题。旅游业是香港的支柱产业,对香港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有重要作用。同时,特区政府非常重视香港接待旅客的承受能力,例如对香港的口岸通关设施、公共交通、酒店和旅游景点等所带来的压力。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我们一直都有兼顾和考虑到会否对香港蒥民在使用社会设施、其他服务和日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特区政府已全面评估了香港承受及接待旅客的能力,我们会根据评估报告的建议,寻求在发展旅游业和避免市民日常生活受到影响两方面作出平衡。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内地保持紧密沟通,就「个人游」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未来路向交流。

  跟我讲几句关於「港人治港」的问题。「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以来多番强调的管治方针,亦是在《基本法》中所清楚列明的。总理在报告中强调,将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全面准确落实《基本法》。这亦是我们在政改讨论和谘询过程当中,特区政府反覆强调的宪制基础。

  《基本法》第二条清楚列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这在《基本法》第二条清楚列明。这个原则是不会改变中央和特区政府对落实「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决心。这是没有改变的,大家不应该、亦不需要对此作一些无谓的揣测。

  接是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谈到的「一个立场」和「三个符合」。在今次的行程,我也有机会和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委员长会面,汇报香港的最新情况,以及讨论政改的事情。张德江委员长在这几天已清楚表明中央的立场。

  「一个立场」: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根据基本法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是中央的一贯立场。

  「三个符合」:香港的行政长官普选制度要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普选制度要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规定和决定,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
 
  香港是一个直辖於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要得到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以及向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区负责,根据《基本法》的授权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事务,所以中央在特别行政区的政制发展和政治体制的设计中有宪制的权责。

  任何就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意见和建议,都必须在法律上符合《基本法》和相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能得到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以及在实际操作上切实可行,才能够有机会得到落实。

  我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够抱务实、理性的态度来提出意见,缩窄分歧,凝聚共识,共同推动落实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

(待续)



2014年3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