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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个财政年度,每年未动用的款项占核准开支预算的(i)0至5%、(ii)6%至10%、(iii)11%至15%、(iv)16%至20%,以及(v)21%或以上(四舍五入至最近的整数百分率)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的下列数字:
(a)核准开支预算;
(b)实际开支;
(c)核准开支预算与实际开支的差额;
(d)拨款未尽用的原因;及
(e)拨款拨回政府一般收入帐目的金额(如适用)分别为何(并使用与附件之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及
(二)决策局或政府部门会否因有未动用的拨款而遭削减下年度的拨款;若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每个开支总目的原来预算及实际开支载於每年十一月提交立法会的政府帐目内(详见附件之表二)。
除非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或其转授权力批准,任何总目上的开支均不能超逾拨款条例拨予该总目的款额。如需求高於预期,有关开支总目便会申请追加拨款。另一方面,如需求少於预期,实际开支便会少於原来预算而出现未用尽的拨款。一般而言,因需求变动,开支总目不时有剩余实际开支少於原来预算10%之内的少量未用尽拨款。而任何开支总目的实际开支与原来预算相差超过10%,有关原因会载列於政府帐目内开支总目的差异分析中。
政府每年透过拨款条例为各开支总目(通常代表政府辖下的一个局、局之下的科或部门)申请拨款。拨款条例获通过后,各政策局及部门便可根据核准开支预算,获得拨款,作为开支上限,以提供各项服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集中在政府一般收入帐目处理,而当政策局及部门付款给收款人时,有关金额才会在政府一般收入中支出。在年终政府帐目决算时,任何未用的拨款仍然存放在政府一般收入之中。
(二)我们一贯的做法,是在每个财政年度安排经营开支封套的实际拨款,其间会考虑多项不同因素,包括政府的整体财政状况、现有服务的预计需求、提供新增及额外资源的需要,以及未用尽拨款的百分比和总数。
我们自一九九九年起推行「节用投资」安排,鼓励各部门节省开支,应用则用。根据现有安排,我们会考虑未用拨款的总数及政府的整体财政状况,定出未用拨款折算为「节用投资款额」的比例。我们会按该比例和各部门适用的未用拨款折算「节用投资款额」,拨入部门所属的开支封套,在新的财政年度内使用。
完
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