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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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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社会福利署(社署)自二○一三年一月起,委托26间非政府机构营办「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该计划)。该计划旨在鼓励及协助15至59岁及身体健全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人就业,藉提供一站式的综合就业援助服务,并引入「工作体验服务」,提升综援受助人成功就业的机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计划推出至今的参加者总人数,以及当中成功就业及已脱离综援网的参加者的百分比分别为何;

(二)现时该计划的参加者平均每人每日工作的时数及每周工作的总时数分别为何,以及平均连续工作多少个月;及

(三)社署有否记录该计划的参加者的工作出勤率,以及有否订定出勤率的最低要求;有否机制惩罚无故缺勤或出勤率低于最低要求(如有的话)的参加者;如有机制,详情为何;如没有,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易志明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自二○一三年一月「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计划)推出后,截至二○一三年十一月底,参加该计划的健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人共有11 752名,其中3 450名(29.4%)已就业,而有828名(7.1%)已脱离综援网。
 
(二)若健全综援受助人觅得全职工作(即每月工作时数不少于120小时及收入不少于$1,845的有薪工作),便不用再参加计划。根据社会福利署(社署)的纪录,这些综援受助人平均每月的工作时数为176小时。社署没有备存他们平均每人每日的工作时数及每周工作总时数,以及平均连续工作多少个月的资料。

(三)在计划下,健全综援受助人均需接受由非政府机构提供及安排的就业援助服务,包括定期出席面谈、订立求职计划及接受工作体验服务等。如健全失业综援受助人无故缺席,社署会考虑暂停向健全失业综援受助人发放综援,停发期最少为十四天。



2014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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