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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公布两份新的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原古洞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由新图取代。城规会并同时宣布修订粉岭/上水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虎地坳及沙岭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恐龙坑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及马草垄及蚝壳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将成为配合长远发展需要的主要土地供应来源,其发展对全港极具价值。两个新发展区将发展成平衡共融的社区,并重环保设计。全面发展后,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将可容纳约176,900人口,提供约37,700个就业机会。
古洞北规划区占地约447公顷,东接石上河,南抵青山公路及粉岭公路,西达铁坑,北至大石磨。
约28.51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甲类)」地带,作高密度住宅发展。「住宅(甲类)」地带包括十块土地,用作发展私人房屋、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及租住公屋(「公屋」)项目。
该区约19.91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乙类)」地带,其规划意向主要是用作中等密度私人住宅发展。
燕岗村南面约1.61公顷的土地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其规划意向是把涵盖范围综合发展作住宅用途,并提供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设施。
约0.34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丙类)」地带,其规划意向主要是作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
约17.66公顷的土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以就现有的认可乡村和适宜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划定界线。规划区第36区有一块河上乡村附近的用地划为「乡村式发展(1)」地带,用作重置受新发展区发展计划影响而会根据搬村条款重置的村屋。
约46.66公顷的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此地带主要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及粉岭/上水/古洞新市镇居民的需要。
约33.31公顷的土地划为「休憩用地」,以提供户外公共空间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以配合当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
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的土地共约75.36公顷,有关用途分别注明为「商业住宅发展暨公共交通交汇处」、「混合用途」、「商业及科技园」、「研究及发展」及「自然生态公园」等。
约45.86公顷的土地划为「农业」地带。此地带的规划意向,主要是保存和保护良好的农地/农场/鱼塘,以便作农业用途,亦可作为自然生态公园的缓冲范围。
约125.34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此地带的规划意向,主要是作为发展区的界限、保留现有天然地理环境,以及为当地居民及游客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
粉岭北规划区占地约165公顷,北至华山及杉山,东接麻笏河,南抵马适路,西南达梧桐河,西及双鱼河。
约14.87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甲类)」地带,作高密度住宅发展,包括居屋、公屋及私人房屋发展项目。所有用地全都邻近该区中央的两个公共交通交汇处。
该区约12.08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乙类)」地带。此地带的规划意向,主要是用作中等密度住宅发展。此地带有八块用地,一块作居屋用地,三块作公屋/居屋用地,其余四块作私人住宅用地。
约1.24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丙类)」地带。此地带的规划意向,主要是作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以顾及旁边的上水华山低矮村屋,并与这些村屋融合。
约0.24公顷的土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用作重置受新发展区发展计划影响而会根据搬村条款重置的村屋/屋地。
约20.37公顷的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及粉岭/上水/古洞新市镇居民的需要。
另外,约24.89公顷土地划为「休憩用地」,各个公众休憩用地将会根据不同的面积和功能连接起来。
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的土地共约16.62公顷,有关用途分别注明为「商业住宅发展暨公共交通交汇处」、「环保交通系统停泊及营运设施」、「污水处理厂」及「美化市容」等。
约12.5公顷的土地划为「农业」地带。此地带的规划意向,是保存和保护良好的农地/农场/鱼塘,以便作农业用途。设立此地带的目的,亦是要保存在复耕及作其他农业用途方面具有良好潜力的休耕农地。
约2.44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此地带的规划意向,是利用天然地理环境作为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并保护天然景物和环境,以及作为毗邻的河曲的生态缓冲区。
约2.22公顷的土地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此地带的规划意向,是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
粉岭/上水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虎地坳及沙岭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恐龙坑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及马草垄及蚝壳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的修订项目主要包括剔出各个分区计划大纲图的部分土地,划入古洞北及粉岭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内。古洞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原图编号S/NE-KTN/8已由涵盖新市镇并已重编为S/KTN/1的新古洞北分区计划大纲图取代。
新的古洞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及粉岭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以及载有修订项目的粉岭/上水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虎地坳及沙岭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恐龙坑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及马草垄及蚝壳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北区民政事务处,粉岭区以及上水区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任何人士可於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或之前,就有关草图向城规会秘书处作出书面申述。
草图复本现於油麻地及北角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些草图。
完
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