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题:长居内地长者对本港医疗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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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国健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答覆:

问题:

  据悉,近年有不少退休后移居内地的长者,由于不合资格享用内地的医疗福利,又无法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加上对本港医疗服务的质素较有信心,因此在患病时选择返港就医。然而,他们长途跋涉返港就医可能会加重病情,亦需花费交通费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长居内地长者回港就诊的次数为何,有否就该类长者对本港的医疗需求作出评估,以及有否制订政策,向他们提供支援;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是否知悉,自内地当局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框架下对本港医疗界别实施开放措施以来,共有多少名香港注册医生申请在内地执业、开设诊所或筹建医院,以及当中有多少人正在内地从事相关业务;当局有否研究如何与由港人营运的内地医疗机构合作,向定居内地的香港长者在当地提供医疗服务,减少他们回港就医的需要;及

(三)鉴于有本地医疗机构最近与内地医疗机构合作,在内地提供医疗服务,例如香港大学与深圳政府合作营运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当局有否考虑与该等机构合作进行试点计划,将长者医疗券的适用范围推展至内地的医疗服务,以及长远而言完善「福利可携」的政策;如有考虑,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黄议员的提问,我回答如下:

(一)根据现行政策,所有香港居民均为符合资格人士,可享用获政府大幅资助的公营医疗服务。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及卫生署没有特别就病人是否跨境人士作统计,亦不会收集长者是否长居内地的资料,因此未能提供长居内地长者回港就诊的数字。

然而,医管局在估算公营医疗服务需求时,会充分考虑所有符合资格人士的需要,不会因为部分香港居民移居内地,而忽略了他们对本港医疗服务的需要。展望未来,我们会继续检视各项医疗服务的需求,并因应人口增长和变化、医疗科技的发展及医护人手等因素,规划服务发展,配合整体社会的需要。

(二)就个人执业而言,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框架下,符合《安排》订定的相关资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该考试分为三个专业类别,即「西医临床类」、「口腔(牙医)类」及「中医类」。考生通过考试后,便会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计生委)发出相关的《医师资格证书》。具有专科医生资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则可通过认定方式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另外,《安排》容许12类香港法定注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包括医生、中医和牙医等)在内地短期执业,最长时间为三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可以重新办理,即具有香港合法行医权的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前不需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根据卫生计生委的资料,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共有195名香港永久性居民通过内地的医师资格试考试,另有47名香港专科医生透过认定方式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然而,我们并没有香港注册医生透过《安排》在内地执业的具体统计资料。

  至于有关开设诊所或筹建医院方面,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在《安排》框架下共有72家香港合资、合作的医疗机构在内地开业。在二○一三年三月,有港人于深圳开设眼科医院,是在《安排》框架下第一家在内地成立的香港独资医院。

  就如何与由港人营运的内地医疗机构合作,为在定居内地的香港长者提供医疗服务,我们要详细计划具体细节安排及解决计划涉及的技术事宜,亦要审慎运用公帑。当局会在适当时候,与有关持分者商讨试验计划的细节。

(三)当局在二○○九年推出长者医疗券试验计划,资助70岁或以上的本港居民使用私营界别提供的基层医疗及护理服务。长者医疗券的金额从初期的每年250元逐步提高至1,000元,并将于二○一四年转为经常性计划。

  随着「广东计划」于今年十月一日正式推出,我们现正研究长者医疗券的可携性,目的是让那些选择在退休后到内地定居的长者可以在个别内地城市的特定医院或诊所,使用医疗券的资助支付当地基层医疗服务的费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会是我们探讨的其中一个试点方案。



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