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正视残疾人士的需要」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晚(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正视残疾人士的需要」议案的开场发言:

代主席:

  我感谢梁耀忠议员就「正视残疾人士的需要」提出今日这个议案,以及叶建源议员、陈恒镔议员、王国兴议员和张超雄议员提出的修正案。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在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开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生效。正如《香港康复计划方案》所阐述,香港康复政策的发展方向,一直以来是以协助残疾人士发展他们的能力,实现无障碍的环境为主要的目标,让残疾人士在社交生活和个人成长方面能达致全面的参与和享有平等的机会,这与《公约》的精神和核心价值是一致的。推广及落实《公约》是持续的措施,亦是延续我们香港康复服务向前发展的路向。

  特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士的福祉和权利,我们绝对没有忽视或漠视他们。事实上,自《公约》生效以来,政府持续增拨资源,加强为残疾人士提供的支援服务。政府有关部门投放於相关服务的整体经常性开支已由二○○七至○八年度的166亿元增至今个财政年度的243亿元,增幅高达四成六。这充分说明政府的承担和认真地正视残疾人士的需要。

  另一方面,为推广《公约》的精神和核心价值,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由二○○九至一○年度起,已大幅增加公众教育活动的经费,由以往的200多万元增至现时的约1,300万元,以加强向社会大众宣扬《公约》的精神和核心价值。

  政府各政策局和部门亦清楚认识到,在制定政策和推行计划时,需要充分考虑《公约》的规定;对残疾人士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措施,更需要适当地谘询残疾人士和持份者,并订定指引以确保政策和措施能充分照顾残疾人士的需要,让他们可全面融入社会。

  事实上,在康复界,包括残疾人士组织、社会各界和政府多年来通力合作下,特区的康复服务多年来不断向前发展,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保障残疾人士的权益和平等机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劳福局以及有关政策局和部门会在此基础上继续致力履行《公约》的责任,并发展及改善我们的政策和服务。

  代主席,我谨此陈辞。待听取议员就议题发表的意见后,我稍后会作一个详尽的回应。多谢主席。



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