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七题:街道洁净服务承办商合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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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日有报章报道,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的清洁外判服务承办商(承办商)没有提供更衣设施供清洁工人更换制服,清洁女工因而需在户外地方更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食环署有否跟进上述报道;如有,进展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现时的清洁服务合约有否订明承办商须为员工提供更衣设施;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提供足够的地方供承办商设置更衣设施,以免再出现上述问题;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政府有否解决该问题的其他措施;如有,措施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现时,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与提供街道洁净服务的承办商所签订的合约是以成效为本。该署在合约内亦有就有关人员在提供街道洁净服务时的衣列明要求。

  我现就问题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就传媒所报道有关承办商员工於户外更换制服的事件,食环署经了解后已敦促有关承办商尽快协助有关员工安排合适的更衣地点。食环署亦以书面要求有关承办商须避免员工於户外更换制服。与此同时,食环署已作出特别的临时安排,於就近的一个垃圾收集站内,在不影响该站正常运作的情况下,腾出部分地方给承办商员工暂作更换制服之用。

(二)食环署与提供街道洁净服务的承办商所签订的合约规定,承办商必须确保其雇员在提供有关服务时穿适当的整洁制服或特别防护衣物。因此,承办商须为其员工作出合适的更衣安排,以符合合约的规定。

(三)答覆第(一)部分已阐述了食环署就题述事件所作出的跟进措施。答覆第(二)部分亦指出根据合约规定,承办商有责任为其员工作出合适的更衣安排。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承办商的服务表现,包括有否遵守合约的所有规定;有需要时,亦会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提供适当协助。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