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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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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居民的意思很明显要不迁不拆,但刚才你说无可避免有些人会受到影响,你怎样回应他们的诉求?

发展局局长:正如我刚才所说,以古洞北为例,现在受影响的村落,主要因为那里是未来落马州支线古洞站的落点,而这个站的落点在很早、很早前已定下来。在整个社区发展,以交通基建为中心,由高至低密度向外排;而整个设计,是希望在这区居住的人,一半以上是可在五百米范围之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方便他们上下班。在这样的规划下,很对不起,无可避免那条村落会受到影响,所以如果坚持一定要不迁不拆、一刀切地处理,恐怕恕难从命。但另一方面,对於受影响的居民,怎样可以适当地协助他们、照顾到他们的需要,我们乐意探讨方案,当然前提是公帑需要运用得宜。

记者:暂时政府有没有一些方案可尽量满足这些居民的诉求呢?他们说不迁不拆,有没有暂时的方案尽量帮助他们呢?

发展局局长:他们有提过好几个不同的建议,例如免资格审查上公屋,例如就居者有其屋是否可以优先,是否可以另觅地方重置村落,这些方方面面跟现行的政府政策是有抵触。举例说,出租公屋、公营房屋,大家知道有二十多万人正在排队,在这样情况下,以目前政策是不可以让他们免资格审查上公屋。至於村落的原区安置,我们在粉岭或上水均规划了土地优先做,该区的公营房屋会早些落成,让他们原区迁徙安置。如果他们想在附近住在一起,我们亦可考虑跟房委会商议,看看是否可以将他们放在相同的屋恏,甚至在同一座,以达致邻里之间仍可守望相助。我们亦会探讨在区内其他会落成的公营房屋,即使它们不是位於现时的新发展区内,希望可提供更多选择予他们考虑。

  至於村落里面,大家必须要明白,情况各有不同,因为一部分现时的搭建物是兴建在屋地上,业主拥有地权,亦有土地赔偿;有些是寮屋,大家都知道寮屋是建於官地上,是一些非法建筑。政府在1982年做了登记,所以这些登记了的寮屋,或有牌照的寮屋,现时有一套政策作出赔偿。但如果并非这类寮屋,现行的政策对一些非法的寮屋,是需要执法和清拆的。所以在安排处理上,需要慎重和多方面考虑,不可能一刀切地处理。

记者:其实有没有可能像早前菜园村原区安置?他们刚才谈的方案,除了安排他们上楼,住得近一点外,这次会见村民、村代表,是否已没有新的空间?

发展局局长:我相信大家多点对话、多点沟通,总可以收窄大家对问题看法的差距。刚才开会时居民亦有另外一些方案、建议提供给我们。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回去会仔细考虑,多谢大家。



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3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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